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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重庆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曹光辉
2005-03-13
   
 

尊敬的解局长、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重庆市位于我国的西南部,辖40个区县,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人口近3200万。2004年,全市GDP为2650亿元。重庆市属三峡库区腹心地带,三峡水库近90%在重庆境内,生态环境脆弱、敏感。2003年6月1日三峡工程蓄水后,三峡库区水环境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领导所关注;重庆市主城区位于两山之间的槽谷地带,地理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且煤的硫和灰分含量都很高,硫平均含量在3.5%以上,土质以粘土为主,极易产生扬尘,主城区大气污染问题一直较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也是1997年重庆成立直辖市时中央交办给重庆市的四件大事之一,因而重庆市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和防治主城大气污染的任务十分繁重。同时,重庆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三峡库区及渝东南地区有10个县的人均GDP不足5000元,最低的仅2400多元。三峡库区淹没企业迁建和移民搬迁后,库区产业空心化严重,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压力大。我市主城区也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建筑工地多,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能源消耗量增长迅速。因而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突出。下面,我将按照解局长的要求,结合重庆市近几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就我市如何贯彻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作一个汇报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积极引导促进产业升级,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结合本地特点,我市采取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立以排放效率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准入制度和推行清洁生产等措施,促进全市产业升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重庆市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城镇化水平低,除主城为特大型城市,工业经济较发达外,其它区县城镇规模都较小,工业经济基础薄弱,不少县甚至没有一家上规模的企业,不具备在全市范围内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基础。因而我市以开发园区和有条件的重点产业为突破口,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比如:我市在2004年制定的全市循环经济指导性规划的基础上,明确今年以制定实施北部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推进三峡库区榨菜产业等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为重点,以此带动和促进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是建立环境准入制度。针对我市主城区大气污染较重、西部地区水资源缺乏和三峡库区水环境敏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包括资源能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效率等在内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发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排放效率低的产业。在主城区范围内制定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能源使用效率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效率等在内的环境准入规定,禁止建设高能耗和废气排放效率低于规定限值的产业;在渝西缺水地区和三峡库区制定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效率等在内的环境准入规定,禁止建设高水耗和水污染物排放效率低于规定限值的产业,以此引导产业升级。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督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我市今年将对主城区的电力、冶金和化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查清其污染物排放真实水平以及节约资源能源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潜力,督促其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对大气、水污染严重和使用或生产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环境带来安全隐患的企业,强制其采取用清洁生产工艺及技术,促进清洁生产的推行。

  四是认真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此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问题,增强环保部门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的能力。今年,重庆市人大已将《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列为工作重点。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逐步与资源能源状况和环境容量相协调,充分利用有限的环境容量发展经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二、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通过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信息系统和环境质量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等措施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创新管理手段,整合有限资源,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环保部门不能只是促进通过建设治理项目来削减污染物,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行政手段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规范。我市从2002年开始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此来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放行为,建立排污单位的信用。同时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核定,将区域流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到实处。2004年,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已覆盖到所有工业企业和部分非工业排污单位,许可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由政府授权环保部门审核发放。今年,我市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将覆盖所有排污单位,排污单位必须持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严禁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规定排放污染物。同时,环保部门内部将污控、建管、监测和监察力量进行整合,全面围绕排污许可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使有限的行政资源形成合力。将排污申报与排污许可、排污费核定,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与许可证核发融为一体;统一调配环境监测与监察力量,即监测机构与监察机构密切配合,统一安排监督监测计划,监督性监测与监视性监测合并,监测数据同时用作行政处罚、调整排污费和环境统计数据的依据;实现排污许可申报、排污缴费申报和环境统计"三表合一"等,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对排污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的行为,促使企业削减污染负荷,为建立企业信用和推行排污权交易打下基础。

  二是创新监控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环保GIS信息基础数据库,解决环境信息与空间数据结合和环境保护信息孤岛问题。以GIS数据为载体,加载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各类保护区、排污单位、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和社会发展情况等矢量数据。在此基础上开发建立统一运行平台的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环境预警和应急反应等子系统。同时,建立环境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快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控。今年,我市将在已对重庆发电厂等23家重点排污企业的51个排污口(点)实施在线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对三峡库区的污水治理设施和30户重点工业的废水排放口实施在线监测,并最终达到对全市近300个重点污染物排放口(点)实施在线监测。我市还将加快建设包括城镇大气环境质量、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和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在内的环境质量动态监控预警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三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近几年,我市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85件,处罚金额2300多万元(其中,市环境监察总队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836件,处罚金额1568万元)。我市环境监察总队查处的836件违法案件中,引起行政复议21件、行政诉讼2件,分别较2003年下降了58%和71%,而且全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维持了环保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04年,我市12369中心受理群众投诉达19787件,处理回复率均保持100%。通过严格执法,有力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和形象。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能力

  针对我市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迫切的新情况,环保部门必须在深刻分析环境质量形势的基础上,为党委、政府出主意想办法,制定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改善环境质量的能力。

  一是实施"蓝天行动"计划。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清洁能源工程"和"五管齐下"净空工程,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2004年,我市在全面调查主城区大气污染源和核定主城区大气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蓝天行动"计划,并请总局污控司组织北京大学唐孝炎院士等专家进行了论证。行动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明确,切合实际,措施具体,操作性强。今年,我市将全面实施"蓝天行动"计划,从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烟(粉)尘污染、汽车排气污染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主城区的空气质量。通过分区建立空气质量动态监控系统,将主城区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辖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改善空气质量的长效机制,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启动"碧水行动"计划。今年,我市在推进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以改善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为重点,制定"碧水行动"计划。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次级河流整治、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以及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等方面采取系列措施防治水污染。通过建立水环境质量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流域出入境断面水质的自动监控,确保流域辖区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落到实处,保证水环境安全。

  三是启动"生态行动"计划。今年,我市以建立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机制为重点,制定重庆市"生态行动"计划。从监测生态环境状况和建立评价体系,以及建设生态环境动态监控系统入手,为政府及时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决策的动态参考信息,并向社会发布,建立类似监管大气、水环境一样的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体系,解决监管的抓手问题,理顺生态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建立有效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改善环境质量任重道远,仅靠环保部门努力是非常艰难的。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推动建立齐抓共管机制,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施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是深化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自2000年建立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制度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实施并不断深化完善了这一制度。2004年,重庆市委已明确将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和部门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环保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本地环保工作并抓落实"、"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党校干部教育计划"、"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贯彻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情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处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环保目标任务完成"、"研究解决本地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投资指数"、"环保财政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环境质量变动情况"、"人大代表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政协委员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和"政府所在地居民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率"等14项指标,其中环保目标任务和各地需要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上一年掌握的最新情况在年初下达,督促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2004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定期主持召开主城"蓝天行动"工作月调度会、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会、市环委会环境质量形势季度分析会和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及违法案件移送督办等工作制度。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探索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社会各届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今年,我市继续深化这一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市政府督查室领导的主城"蓝天行动"督查组,从环保、建设、市政和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对主城区各种污染大气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通过书面"督办函"及时移交有关区政府或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我市继续充分发挥分管市长任组长,环保部门为牵头部门的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及时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此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共同推进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我市的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达,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和考核,对重大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行政监察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我市正在规范建立企业环境行为公示制度,建立企业排污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强化新闻舆论和公众监督,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大气质量日报和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周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结合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保护母亲河行动"、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重大环境问题专家咨询等工作,增强市民环保意识,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市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好一些探索和努力,取得了阶段成果,但与总局的要求,与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的期望,以及与各位兄弟省区市的差距还很大,我市将以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今天解局长的讲话精神为契机,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使我市思路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实际,方法更加科学,更好地做好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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