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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近年来,我省环保科技工作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中心,不断深化环保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规范科研管理,拓展研究领域,使得全省环保科技队伍不断壮大,环保系统科技水平逐步提高,科研成果持续涌现,初步发挥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效用,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和改善福建省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做法有:
一、围绕中心任务,夯实科研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按照“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加大对环保科技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我省环保科研继续取得可喜的进展。表现在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在2004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提出要重视对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科研项目的支持,并要求省级财政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环保科技专项经费。以此为契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科研观念,改革科技体制,强化科研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几年来,“闽江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状况与控制研究”等十多项课题获得省科技厅立项。清洁生产被省科技厅列为省重大科技专项,仅2004年和2005年两年就投入1000百万元支持有关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省环保局对环保科技的投入达到每年300多万元。“亚热带海水养殖污染环境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等成果获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闽江水环境况有机污染状况与控制研究”等3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特性与控制的研究”等6项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在省环科院建成。此外,我局还积极扶持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用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紫外C水消毒技术设备、智能型垃圾焚烧炉等技术,“屋顶水箱(池)自动清洗消毒装置—TJ6系列”等多项产品被科技部批准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二、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同时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上予以推进与提升。几年间,在修订出台的《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省政府《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都重申了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并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与示范。
为促进冶金、造纸、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清洁生产,实现工业污染的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我局定期在媒体上发布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告,对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予以表扬,并公布了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具体实施中,依靠省环科院等技术力量,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福建省已有2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我省在省、市、县、乡镇等不同的区域,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等不同的产业,在生产、消费和流通的不同环节逐步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实验区的试点和示范。编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等6个试点区域的建设规划,通过这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着力解决当地的主要资源与环境问题,促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积极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十五”期间,以市场为导向,环保技术服务社会为宗旨,积极促进先进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我局会同省发改委以每年一度的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为契机,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先进环保技术成果对接转化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和有关科研单位将环保科研项目和先进技术转化为环境保护的实用型和运用型项目。同时,以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的产业化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制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加大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随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我省环保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目前,先后有一批从事污染防治的企业被省、市科技部门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小创新企业,一批环保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一些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先进性。据环保产业调查,目前我省环保及相关产业从业单位已有900多家;环保及相关产业收入总额为164.8亿元,约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2.7%,名列全国第七。
四、不断规范环保标准管理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在执行国家标准基础上,我省十分重视补充和完善地方标准。先后组织制定(修订)《九龙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闽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晋江、洛阳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针对我省敖江流域石板材污染较为严重的状况,组织力量开展《敖江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研究,并编制完成了征求意见稿。
同时,加强标准的宣贯力度,编辑出版了《福建省环境保护实用标准汇编》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实用标准汇编二》。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宣传环境标准知识,进一步提高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五、强化环境监测能力,提高监测水平
环境监测是环境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关心支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01年以来,先后投资1亿元实施福建省环境监测体系一、二期工程建设。通过项目带动,全省有69个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各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全省水、气、声监测断面(点位)增至4434个,还建成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3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全省监测项目显著增加,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监测领域得以拓展,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了一定的提高。2002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对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点和一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监控。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和各设区市监控分中心初步建成并试运行。省和福州、厦门市还配备了环境应急车载流动实验室(应急监测车)。
同时,我省在全国较早地开展了环境质量分析,力求在科学监测的基础上,说清环境质量的现状,找准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与办法。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我省环境质量分析制度不断完善,数据分析能力不断提高,分析深度不断加深,表现形式日益丰富,影响面日益扩大,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虽然我省的环保科技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对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中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以及环境科技要对环保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的实际需要,我省环境科学研究总体实力还比较薄弱。例如对基础性课题、环境战略和理论问题等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的研究,还有许多环境科学的领域还未涉足;环保科技的运行体制和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尚未形成结构稳定、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的环保科技体系;环境科研能力总体不高,环保科技队伍人才总体缺乏,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科研与市场脱节,科技成果技术含量低,转化能力弱等问题。
针对我省环境科技当前的实际情况,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拓宽环境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落实工作。
一是立足我省环保实际情况,确定环保科技目标、若干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全面提升科技为政府环保决策服务的支撑能力、提高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基础性课题、新型环境问题以及关键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应用;特别要注重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和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研究,加强酸雨与酸雨形成机理研究;开展循环经济、环境容量与生态承载力、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标准等环境战略和理论研究;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增加环境科技投入,要以调动广大环境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科研队伍。三是要建设环境科技共享实验平台,支持将环境科研项目转化为污染治理的实用型、应用型技术项目。特别要加强具有优势、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和普及。加大对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促使其快速成长为环境科学研究基地和对外学术交流的基地。筹建省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使其提升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福建)技术中心。四是在环保产业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名录,落实优惠政策,培育壮大环保产业,重点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
科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环境科技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加强指导,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发挥环境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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