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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环境科技工作
2006-08-24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为主线,结合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战略,组织重大环境问题攻关,拓展直接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示范工程,努力提升我省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全面树立循环经济新理念,以创建和实施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为牵动,稳步推进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减轻污染负荷。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努力为改善我省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近年来,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组织重大环境科技攻关

  1、编制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环境科技攻关。组织编制了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筛选2005年和“十一五”重点环境科技项目89项。

  组织开展“中俄界河黑龙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大庆油田采油及回注水污染防治”等我省重大环境问题研究,提出黑龙江流域资源利用和大庆油田水环境保护措施。组织开展“北方寒冷地区氧化塘应用污染控制技术研究”、“省湿地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指标和示范实例研究”、“黑龙江省饮用水安全及其污染修复技术研究”等实用技术研究,为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和湿地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2、积极配合国家项目组,开展松花江水污染评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以来,我局一直密切关注污染事态发展并积极保持同国家环保总局的沟通,针对本次事件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及近期、中长期污染趋势及时组织开展研究。为赶在污染前掌握第一手材料,在污染事件发生初期,我局就安排部署有关单位做好污染前、中、后的黑龙江生态状况调查和分析,为松花江、黑龙江污染防治及今后对俄谈判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在沿江水质采样中同时兼顾底质、水生生物、鱼类样品的采集,为今后的科研和评估提供依据。协助国家环保总局在哈召开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确定了《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技术方案》。协助国家环保总局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技术协调会”。我省有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个科研院校参加了相关的技术工作,为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值隆冬时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总课题要求,我局紧急部署省环科院和哈尔滨、佳木斯、肇源等市县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战严寒、破冰雪,在沿松花江肇源断面至黑龙江抚远断面1000多公里共布设300个断面,采集底质及相关样品900余个,并及时送至北京分析检测,为掌握沿江底质污染状况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局还将继续配合国家开展松花江与黑龙江的生态环境调查,做好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估工作。

  3、建立和完善环保科技奖励制度,广泛普及环境科技知识。2003年重新恢复了省环境保护科技奖,成立了省环保科技奖励委员会。组织完成了各年度省环保科技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其中有3个项目获省科学技术奖。大力普及环境科技知识,将环保科普纳入全省科普工作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省环境科普调查和统计工作。

  二、落实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方针要求,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以全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我省经济及社会发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地区或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

  1、创建大庆红岗(石化)、双鸭山(煤化工)和哈尔滨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我省是资源省份,随着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石化、煤炭两大工业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日趋严峻。2004年初,经筛选确定大庆、双鸭山为示范试点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园区。通过创建和实施两个行业生态工业园区,不仅为国家及我省同行业提供示范,而且对于促进全省树立循环经济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在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过程中,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不断完善本地区工作发展思路。2004年8月国家总局有关部门派人到两市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同意开展园区建设及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我局又组织推荐哈尔滨经济技术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05年底,大庆红岗、双鸭山、哈尔滨开发区均已完成生态示范园区规划的编写,并通过了省级专家论证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初审。

  2、拓展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为推动我省生态省建设,落实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思想,促进全省工业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我省决定在全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的通知》,制定了《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暂行规定》和《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指南》,并进行了工作部署。为积极推进工作进程,经组织申报、复评和现场考核,确定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等16个企业和区域为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涉及电力、化工、啤酒、水泥、造纸、焦化、食品、畜牧、宾馆、木业等10个行业,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园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利于园区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将园区建设与区域、行业和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园区建设带动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和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我局积极组织《黑龙江日报》、省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对我省国家和省两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进行新闻报导,宣传和推动全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落实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理念。我省牡丹江市已被国家列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

  三、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将清洁生产审核正式纳入了全国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国务院刚刚下发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更明确提出了清洁生产的要求,把清洁生产审核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1、清洁生产工作取得重要成果。我省从1995年开始清洁生产工作,1996年4月成立了“黑龙江省清洁生产中心”。为了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市先后制订了适合本地区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详细规定了试点的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等。同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利用“世界水日(3·22)”、“世界地球日(4·22)”、“世界环境日(6·5)”、节能周、科技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清洁生产,使清洁生产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大力宣传和推广,获得了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及社会的了解和支持。2002年,印发了《黑龙江省清洁生产试点方案》,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线,在电力、石化、乳品、化工、啤酒等5个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项目建设。承担编制了两个清洁生产国家标准。有3个企业被国家批准为2006年度清洁生产示范合作项目试点。

  近年来,全省有石化、水泥、啤酒、机械、医药等行业几十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实施审核,企业在减污、降耗、节能方面均取得很大成效,而且同时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哈尔滨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大庆石化分公司、大庆炼化公司、中国一重集团公司等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及方案实施,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近两年共有8个行业几十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审核提出清洁生产方案419个。据不完全统计,方案的实施每年可削减COD排放量16900吨,节水300万吨,节煤4万吨,节电36000万度,减少废水排放 15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 15800吨,减少废渣排放 10万吨,减少SO2排放60余吨, N0x排放 8吨,获经济效益近亿元。

  2、推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2006年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在认真贯彻落实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重点做好重点企业名单的筛选、核实、公告,制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审核评审及验收管理规定》、《审核咨询机构备案登记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对审核咨询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指导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四、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标准执行监督管理

  1、初步了建立地方标准体系。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工作日益紧迫。我局从建设生态示范省的实际出发,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标准》、《黑龙江省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并在2005年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省级生态地方标准的空白。同时针对松花江有机毒物污染严重问题,我们又补充国标制定了《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甲基汞》(已被国家总局采用上升为国标)和《松花江水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氯苯类有机污染物》,后者已在2005年发布实施。2006年组织制定了《省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冰封期地表水采样技术规范》,待近期发布。2006年还将完成《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硝基苯类有机污染物》等地标。

  由于我省地处北方,城市空气污染呈典型的煤烟型污染冬季采暖期长达6个月,环境空气质量较差。国家环境标准以锅炉污染物排放控制为主,而没有对燃煤进行约束。同时,国家和省要求禁止原煤散烧、提倡洁净煤、型煤,但由于没有标准,燃煤市场十分混乱,添加剂质量参差不齐,有些甚至造成了其它有害有毒气体污染,市场监管无法可依。为此,2004-2005年,我们集中开展了《工业型煤质量标准》、《燃煤添加剂污染标准》、《洁净配煤质量标准》、《煤炭粉尘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的制定,约束和规范燃煤市场,提高执法力度。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低空大气环境质量,我们还组织制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加载工况法)》、《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检测方法及限值》2项地方标准。

  2006年,我们还将组织制定《黑龙江省区域性生态园区建设标准》、《黑龙江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黑龙江省农村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标准》、《黑龙江省省级文明生态村建设标准》等4项地方环境标准。

  2、加大环境标准的宣贯。环境标准近年来已越来越被广泛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环境标准,不仅要使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环境标准而且更要使广大公众了解和认识标准。我们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广泛宣传讲解新标准,甚至在省台黄金节目“新闻夜航”中做专题讲解,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我们还将环境标准列为全省地、市、县环保局长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充分利用每年5月的科技周活动向全社会做宣传讲解。同时我们还通过不定期举办标准培训班等方式,为全方位、多领域、多层面的做好标准宣传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五、引导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推动和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环保产业总体计划和发展目标,我省环保产业在近五年中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升,一些环保骨干企业脱颖而出,无论是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和种类,还是企业规模都有了较大的提高,环保领域也逐渐拓宽,目前专业涉足环评、环境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环保设施运营等多个方面,环保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前景广阔。

  1、加强资质管理。随着环保产业监管职能的转变,环保部门对环保产业市场的监督由产品把关,而转为企业资质管理,近年来,我省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组织申报并初审环境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同时针对我省环保企业普遍规模小、人员少的实际情况,为了杜绝无证设计和扶持企业发展,2003年和省建设厅联合出台了《黑龙江省丙级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规定》,2004年评审公布了第一批获证单位。目前我省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单位28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9家。

  2、严格环保市场的监督管理。环保产品认证由第三方负责以后,其对环保市场的规范程度明显弱化。2003年为了加强环保产品的跟踪监督,打击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环保产业的投资效益,我们对环保型锅炉和除尘器两类产品进行了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最后公布不合格的产品名录。以此强化对环保市场的监管力度。同时为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环保工程的质量和运行效率,2002年组织开展了环境工程项目示范工程的评选工作,推动污染治理工程健康发展。

  3、开展环保产业调查,举办环保产品博览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2001年和2005年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调查,在财力、物力和人员都不足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两次调查任务,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据统计,目前我省规模以上环保企业200余家,产值19亿元,从业人员2万多人。另外,我省生产环保型锅炉企业有100余家,占我省环保企业较大的比重。

  为活跃环保产业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2000年至2003年我省组织举办了三次大规模的环保产品博览会,每次有100余家企业参展,产品种类丰富,参观人数达5万多人次,签定意向协议500多项,提高了环保企业知名度,用户也找到了满意的产品。

  六、加快科研体制改革,扩大技术交流与合作

  1、确定专业建设重点,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省环科院按照“十五”发展规划,确定了科研、环评、工程咨询等为重点建设专业,根据重点学科研究方向,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重组,选聘了一批年轻有为的业务骨干担当主要业务领导职务。同时,以环评和工程咨询支持环境科研资金不足等问题。省环科院被省科技厅批准为黑龙江省环境工程设备中试基地。

  2、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交流合作取得成效。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学科带头人。省环科院还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员工参加国内外的技术进修学习。同时,通过项目合作,与国家环科院、中科院、华南所、哈工大、哈医大、东北农大、东北林大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十五”期间共有8人晋升正高职、11人晋升副高职、6人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使我院的人员结构优化达到了较高水平。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1、问题:

  (1)环境保护科技资金严重不足。由于没有环境保护科技专项费用,致使重要的科学研究受到限制,科技成果得不到应有的示范和推广,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产品水平提升缓慢,高新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科研人员流失严重。

  (2)重大环境问题研究不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不到位,为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能力比较薄弱。

  2、建议:

  (1)建立环境保护科技专项资金。目前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主要是政府资金的投入,建议国家总局与财政部沟通,明确在国家、省、市各级排污费中均安排一定比例(5%以上)作为环境保护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技术示范、成果推广等方面。

  (2)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其中包括对环保执法人员、环境管理人员、咨询服务机构、企业等标准执行的检查和指导。

  八、“十一五”期间环境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实施生态省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实现全省经济腾飞的重要时期。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按照循环经济思想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减污增效为目标,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科技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以解决当前和我省未来15年内将产生的重大环境问题以及实用技术研究为重点,通过自主创新与综合集成研究,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环境保护科学理论和技术体系,发展生态工业与循环经济,为生态与环境改善,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组织开展重大环境科技攻关。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科技攻关,加大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控制集成技术科技攻关力度与工程示范;继续开展饮用水安全保护、工业节水及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的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二是积极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促进能源、资源的有效利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四是积极开展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规范环保设施运营市场,促进污染治理向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五是通过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并建立现代化科研机构的管理运行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环境科技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使科研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与科技实力水平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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