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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推进全局——二论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
2006-02-20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强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了新阶段环境保护需要切实解决的七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好这七项突出环境问题是国务院对“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15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15年各地各部门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中心工作。

  切实解决七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抓好污染防治这个重中之重。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这必将给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将十分繁重;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众环境意识的增强,污染问题始终是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民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生态保护推进的重要因素,将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也有利于拓展生态保护的领域。紧紧抓住污染防治这条环境保护的主线,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突出污染问题,减轻和化解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将是“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15年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正确认识这一点,是全面理解和把握《决定》内涵和精神、明晰环境保护重点的关键环节。

  切实解决七项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是首要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环境保护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具体要求。水是生命之源,综观近年来各地污染治理的进展和人民群众的环境要求,不难发现,污染治理的难点在饮水安全,群众反映最大的环境问题也是饮水安全。我国饮水安全面临诸多挑战,历史形成的重污染企业布局不合理,水污染事故频发,水污染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严重,恶化了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大江大河水质;规模化养殖业的发展和农业污染的加剧,直接影响了农村地下水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已成为当前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决定》有关饮水安全的规定,既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需要,也是环境保护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赢得民心的重要举措。

  切实解决七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正确理解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这些任务是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或者长期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来的,其根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这七项任务内容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等几大领域,国家重点环保工程的范畴更是囊括了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需要我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可以说,每一项任务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都需要集中力量、集中资金,把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抓住症结所在、重点所在,全力以赴,逐一攻克。

  解决这七个重点问题,不仅是点的突破,更会带动面的推进,并在全面推动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突破重点,不断将环境保护事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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