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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比利斯政府间环境教育会议宣言
2005-11-18
     
 
  在第比利斯市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组织召开政府间环境教育会议,在达成和谐一致的前提下,庄严通过下列宣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类运用其改变环境的能力,加速了自然平衡的变化,结果导致许多物种面临种种危险,出现不可逆的变化。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在斯德哥尔摩市举行。该大会的宣言指出:“为现代人和子孙保护和改善环境,已成为人类的一个迫切目标。”这项事业急需新的策略,须与发展相结合——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发展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前提。在国际关系中,团结和平等应是一种新的国际秩序的基础,同时应尽快地聚集各种可利用资源。利用科技新发现而开展的教育,在促进人们认识并更好地理解环境问题方面应发挥主要作用。教育必须培养人们对待环境和利用国家资源方面的正确态度。

  环境教育应面向各个层次的所有年龄的人,并应包括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大众媒介必须担负起重要责任,为实现这一教育使命提供巨大的资源。环境专家和那些其行动和决策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人在接受培训的过程中,应掌握这方面的必要技能,充分认识他们的职责。

  环境教育应是一种全面的终身教育,能够对这一瞬息万变的世界中出现的各种变化作出反应。环境教育应该促使人们理解当今世界的主要问题,使他们获得必要的技能和品德,为改善生活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充分尊重道德价值观念的基础上保护好环境,为生活作好准备。环境教育应在广泛的跨学科的基础上,采取一种整体性的观念和全面性的观点,认识到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是深深地相互依赖的。环境教育有助于揭示今天的行为与未来的结果之间有着永久性的联系。它证明各国共同体之间相互依存,因此全人类应紧密团结。

  环境教育必须面向社会。它应促使个人在特定的现实环境中积极参与问题解决的过程,鼓励主动精神、责任感和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环境教育本身也能为教育过程的更新作出重要贡献。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尽管人们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环境教育仍需要采取一系列特别措施,以克服目前我们的教育制度中一直存在的种种缺陷。

  因此,第比利斯会议:

  呼吁各成员国在上述目的和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有关教育的政策,将环境教育的主张、活动和内容引入它们的教育制度中去;

  恳请教育当局促进和加强对环境教育的思考、研究和革新;

  敦促各成员国加强这一领域的合作,尤其是要加强工作经验、研究发现和文献资料的相互交流,促使自己的培训设施向别国的教师和专家开放;

  最后呼吁国际社会大力支持环境教育,以加强在这样一个领域的合作:它象征着各民族团结的需要,并对促进国际间的相互理解和和平事业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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