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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华环境奖公告
2004-04-22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表彰和奖励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了“中华环境奖”。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十二个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经有关单位推荐并通过组委会确认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按照《中华环境奖奖励办法》的规定,经过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各部委、各行业广泛推荐和个人自荐,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并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及候选者所在的地方报纸进行了公示,最后经中华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定,产生了中华环境奖获得者3名和提名奖获得者10名。现公告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二届中华环境奖获得者:

  马荣华(湖北省鄂州市市委书记)

  季昆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香港绿色力量(社会团体)

  第二届中华环境奖提名奖获得者:

  李树纯(山东省威海市环保局局长)

  张永泽(西藏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周世武(宜宾市珍稀水陆生动物研究所所长)

  钱  易(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高廷耀(上海同济大学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惠志军(中央电视台记者)

  韩增旗(山东省莱芜市雪野镇房干村村党支部书记)

  董玉清(湖北省荆门市环保志愿者)

  天津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污染防治中心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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