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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评选办法
2005-03-22
     
 
  一、评选范围

  2004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有正式刊号的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通讯社发表的环境报道,包括消息、言论、通讯(含特写、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

  二、评选条件

  1、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2、字数要求: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言论在20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重视现场短新闻,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3、参评作者署名人数以刊出时的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三、奖惩办法

  1、第八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15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25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40个,每件作品奖金人民币1,000元。

  2、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及获奖作品文集。

  3、各参赛作者须对作品的真实性、社会影响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凡获奖作品,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或属剽窃情况,评选办公室报请评选委员会批准后,将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同时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参评程序

  1、第八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文字类)实行初评、终评两级评选制。

  2、所有报送作品均须由作者所在单位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新闻单位将作品报送属地省环保局,个人参评作品数量不超过3篇。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负责推荐工作,中央各新闻单位可直接报送评选办公室。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2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5、参评稿件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参评作品和推荐表要求一式6套(每套由一份作品稿件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须附Word格式打印文稿软盘一张。

  6、第八届“杜邦杯”环境好新闻评选委员会(文字类)负责初评和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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