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辽宁省建设循环经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1)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完成了13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三年累计完成350家。三年以来,共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6000多个,平均每年节水1.5亿吨、节电1.5亿千瓦时、节煤60万吨,减排工业废水1.6亿吨、二氧化硫1.4万吨、烟尘和工业粉尘2.5万吨,年均新增经济效益12亿元。(2)以电力、冶金、选矿和煤炭行业为重点,创建工业废水“零排放”企业。2003年共创建30家废水“零排放”企业,三年累计创建50余家。(3)大力推行城市中水回用。有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中水回用,日均回用总量达到46万吨。开展住宅小区、学校、工厂等中水回用,建成中水回用工程80多项,日回用中水2.5万吨。(4)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新建5个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全年利用粉煤灰15.5万吨,煤矸石15万吨。已经建成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30多家,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36.7%和41.4%。在14个城市住宅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5)完成四个循环经济建设规划。抚矿集团、大连开发区、沈阳铁西新区和鞍钢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论证,启动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
摘自《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简讯 2004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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