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年12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视察三峡工程和库区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朱镕基总理指出:“按照有关规定,25度以上坡地不许开垦,不许毁林开荒,已经开垦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25度以下的坡耕地要改造成避免水土流失的高标准梯田。”“三峡水库淹没区内的工矿企业搬迁,要下决心淘汰那些产品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资不抵债的企业,不能搞原样搬迁。不然,又会形成新的亏损源、污染源。”“库区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工矿企业搬迁与经济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趁库区搬迁这个机会,关掉一批‘五小’企业。这样,才能避免重复建设,使库区经济结构更加合理,才能不再往长江排放工业废水,有效保护库区生态环境,促进库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峡库区的新城镇建设和各项移民工程建设,一定要切实搞好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估,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发生。”“要妥善处理移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库区经济建设、移民安置、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为中华民族留下青山绿水,把库区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新经济区。”从江泽民主席在大江截流仪式上的讲话到朱基总理的指示,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保护问题的高度重视。我们只能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完成得更好。
由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卫生、资源、地震、交通、中科院、中国三峡总公司、三建委移民开发局及湖北、重庆两省、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建的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在运行的三年时间中,对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库区及长江上游到河口地区的生态与环境进行了全面的跟踪监测,积累了一定的监测资料,在落实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环境与工程建设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一年,长江全流域的暴雨和洪灾给监测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三峡办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监测单位在抗洪救灾的同时,均按原定要求完成了监测任务,为今后长期跟踪监测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监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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