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科技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标准文本->环境噪声与振动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noise emitted by stationary Motorcycles and Mopeds
( GB 4569-2005 2005-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噪声污染,促进摩托车制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16169-1996中的定置噪声限值部分和GB/T4569-1996中的定置噪声测量方法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赛车除外)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
2005-07-0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 )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7-0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