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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的通知
·关于《核动力厂设计中除火灾和爆炸外内部灾害的防护》导则征求意见的函
 
核安全刊物
  ·核安全2006年年报
·核安全2005年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公约》国家报告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关于选送人员参加第三期清华大学环保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情况的通报
·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部署会议纪要》的通知
·关于《秦山二期扩建工程取消离线啜吸检查装置的申请报告》和《秦山二期扩建工程主管道管嘴锻件和波动管适用RCCM规范偏离请求报告》的批复
·关于召开第三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同意秦山核电厂第十次换料大修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复函
·关于征求核安全技术文件《医用同位素生产堆(MIPR)设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核电厂
 
·关于印发国家核安全局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008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
·关于同意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T201换料大修监督计划的复函
·关于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三核电厂项目官员的通知
·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的通知
·关于受理阳江核电厂三、四、五、六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址阶段)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审评申请的通知
·关于批准颁发秦山核电公司虞明钏等14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厂监督大纲研讨会议纪要》的函
·关于颁发、换发秦山第二核电厂反应堆高级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关于200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关于2007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关于征求《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关键岗位和职责》意见的函
·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班即将开班
·关于2006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
 
研究堆
  ·关于批准颁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核设施、铀(钍)矿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核设施、铀(钍)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核发
 
核安全设备
  ·关于同意核动力运行研究所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变更的通知
·关于批准颁发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批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批准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批准大连海密梯克泵业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核燃料设施
  ·核设施、铀(钍)矿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核设施、铀(钍)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民用核材料许可证核准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核发
·关于加强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安全管理的通知
 
放射性废物
  ·关于批准秦山基地放射性废物排放量控制值分配方案的通知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
·放射性污染防治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可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证核发
·关于征求对《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核技术利用
  ·关于落实宜宾辐射应用实验站后续工作的函
·关于北京世纪坛医院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湖南省桃江县肿瘤医院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研究所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单县东大医院陀螺刀及射线装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辐射环境
 
·关于山西农业大学钴-60辐照装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通知
·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委托江西等三个省环境保护局负责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关于征求《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等8项法规文件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意见的函
·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向常熟市辐照技术应用厂颁发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函
 
 
 
 
 
本栏目最新更新
  ·关于印发国家核安全局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2008年度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05月15日]
·关于选送人员参加第三期清华大学环保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学习的通知[05月05日]
·关于2008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告[04月23日]
·关于给予上海良工阀门厂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03月21日]
·关于给予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通知[03月21日]
 
 
核安全管理司
职能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承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安全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承担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合作协定实施工作;负责放射源的统一监管。
  内设机构
    辐射环境与综合管理处、核电一处、核电二处、核反应堆处、核燃料处、放射性废物管理处、放射源与电磁辐射管理处、核设备处
  工作电话
 

业务秘书:66556345
辐射环境与综合管理处:66556350
核电一处:66556353
核电二处:66556357
核反应堆处:66556361
核燃料处:66556380
放射性废物管理处:66556373
放射源与电磁辐射管理处:66556371
核设备处:6655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