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规划目标
2011-2015年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基本目标是:海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生态系统初步改善。
本阶段以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为重点:
一、影响渤海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氮、磷、COD、石油类等全面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二、近岸海域水质全面达到环境功能区划保护目标;海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目标要求。
三、海洋生态环境有所恢复,受损生态系统状况得到改善,开始进行可持续生态系统建设。
第二节 行动规划纲要
一、 全面推进污染整治工程,实施海洋环境总量控制
(一)继续实施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 继续实施沿海地区水土保持、流域非点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沿海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上解决因水土流失而产生的污染;生态农业得到推广普及;积极研制开发高效、缓释、少流失的清洁化肥、农药,减少氮、磷流失对河口及海洋污染影响;沿海地区的畜禽养殖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养殖污染物治理达标,解决流域内畜禽养殖的污染影响;水产养殖全部实现生态养殖,研究开发优质饵料和科学投料方法,减少海水养殖过程中饵料浪费对养殖水域的污染,同时开发适宜的池养废水净化处理技术。通过各种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实施,使非点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其对海域环境影响显著减轻。
(二)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削减点源污染物入海量 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简便的污水处理新工艺,实施处理后的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计划,50%以上的工矿企业实现清洁生产。
到2015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和管理工作的加强,各地的污染源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削减污染物的排放。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工艺的推广使许多“三废”成为资源,工厂大部分将成为花园工厂。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全面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
十三市所辖各县市均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净化了生活污水和地面水的水质,各入海河流的污染物也将大大减少,水域单元的环境功能得到实现。
(三)整治海上交通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的监督管理 到2015年,对所有交通运输船舶要求必须安装油水净化器或更先进的除油装置,船舶防污设备全部达标;船舶海上作业规范化;健全海区监视系统,加大处罚力度,使所有交通运输船舶达到在渤海污染物“零排放”的目标。海军方面对于500吨以上的海军舰艇增设一定容量的油污水储存仓,1000吨以上的舰艇增设生活污水储存仓,所有舰艇装设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并在港口设置相应的接收处理系统。
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船舶、舰艇、石油平台及其相关活动的“零排放”计划,杜绝污染物直接进入海域,积极预防溢油污染事故的发生。有计划地完善特殊航行区建设,保证海上交通安全。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规范海上作业行动。使用船舶污染物处理自动监控技术和设备,对船舶排污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对违规船舶依法从重处罚。
加强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能力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中心的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溢油应急响应系统,建立海上溢油应急示范区工程,建立油污染灾害防治基金。到2015年各海区实现环境监视立体化,应急措施现代化,建立一支海上应急力量。
严格控制海洋捕捞业发展和海洋捕捞渔获量,使海洋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四)研究建设特殊污染物及大气污染物控制工程 确定一批特殊污染物(如环境荷尔蒙物质及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控制工程。 注重各相关学科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形成独特性的适用于海洋生态系统环境特点技术,以生物降解为核心,结合物理化学方法,对重点污染海域实施生境修复工程。
全面研究大气迁移扩散规律,摸清大气沉降的氮、磷及其他污染物的种类、来源及贡献,结合十三市大气污染物控制规划,制订各类工业源、市政源、城市源、非城市点源和非点源的大气污染物削减规划及总量控制规划,控制大气沉降对海洋污染的影响。
二、 生态系统保护及恢复
(一)大力加强沿海地区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 在沿海地区已建的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到2015年要再建成30-50个生态示范区。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加强湿地生态、滩涂生物资源、近海渔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使沿海局部地区生态系统质量明显好转,基本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二)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建设 依靠科学技术,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大力建设生态农业,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广泛建立各种类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使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恢复。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各地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设一批生态系统恢复工程。进一步抓好沿海地区的防护林带、水土保持、防沙化、防海潮等沿海生态环境防护治理工程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系统,改善和提高环渤海区域的环境质量。到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同国际标准接轨,创汇农业、市场农业的格局全面形成。各省市构筑起宏观布局以地区为主体,微观实施以村镇为基础的省、市生态建设“一盘棋”格局。逐步建立起结构有序、功能完善、效益最佳、环境优美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
(三)进一步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三区”保护战略 在沿海地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物种丰富区,抢救性的建设一批不同级别的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良好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全面建成城镇绿化生态系统。
对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加强对水、土、森林、草地、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遏制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特别关注水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解决好黄河断流问题,保障注入渤海的生态流量。进一步完善沿海地区的防护林带、水土保持、防沙化、防海潮等沿海生态环境防护治理工程。
(四)水产养殖做到生态养殖,养殖区和产卵场水域生境恢复良好状态 到2015年,渤海全部潮上带养殖开发规模确定,浅海养殖实现立体生态综合养殖,实现大规模的生态自动化养殖。依靠潮差或机械提水,在潮上带池塘繁殖天然饵料生物,作为鱼、虾的饵料,进行多种混养,全部达到生态渔业的模式。滩涂贝类实施保护性有计划的采捕;结合围网养虾、蟹,实施耕海牧渔战略;放流、增养殖经济鱼、虾、蟹类,做好回捕研究和统计调查;利用无害废旧结构材料建设人工渔礁,增加渔业资源量,增加渤海可持续捕捞量及生物多样性;扩大海底种植面积;建立起一个包括浅海、滩涂、潮上带一体化的生态渔业实验研究基地。海洋环境监测系统规范完善,自动监测、自动预报;建立海底声纳系统,对海底生物活动和生长情况自动监控、自动显视;渔业水域、水质完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产卵场能人为地适应某种鱼虾的产卵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重点海域生态恢复工程 实施海域污染整治的生物修复与生态工程以及新污染问题的研究与控制工程。包括局部海域的石油类污染、重金属污染和生物修复工程,局部岸滩和湿地污染物生态处理工程,物理污染的控制工程等。
1、辽宁葫芦岛海域的底质污染整治工程 实施底泥疏浚工程方案,采用国外先进的疏浚经验与技术,使该海域底质恢复其相应的生态功能,恢复该海域的生态平衡。
2、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及河口生态恢复工程 实施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及河口生态恢复工程的各项方案。
3、山东潍坊港口航道疏浚工程 山东潍坊港口航道按规定进行疏浚,重点入海河口如小清河、虞河河口定期对污染底泥清淤,并建设专门的污泥消化场所进行污泥消化。
4、山东沿岸底泥疏浚工程 山东黄河河口、小清河河口、广利河河口和东营港区等重点地区,实施底泥疏浚工程计划,由近及远完成疏浚工程,恢复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5、河北重点海域污染底泥疏浚工程 唐山沿海及部分河口地区,实施底泥疏浚工程计划,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底泥疏浚经验和技术,使疏浚区海水及底质恢复其应有的生态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