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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管理 推动自然保护区健康持续发展——四川省交流材料
2005-06-3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四川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帮助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依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为保护四川省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四川省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督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区健康持续发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区,地跨四川盆地、青藏高原、横断山脉和秦巴山地五大地貌单元,地形复杂,海拔高差悬殊,河流纵横,是我国东部季风区与西南青藏高原交接和青藏高原与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区域气候和地质、地貌等自然地理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四川省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四川省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高等植物有一万多种,占全国植物种类的1/3;脊椎动物1200多种,占全国总数的2/5。四川省野生珍稀、濒危动植物繁多,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和植物分别占全国近40%和20%。同时拥有丰富的自然地质遗迹等自然景观,具有很高的科学和保护价值。自然保护区是近代人类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面对生态破坏挑战的一大创举,是人类进步文明的象征。作为我国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四川省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全省70%的陆地生态系统种类、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绝大多数都在自然保护区里得到较好的保护。

  我省从1963年开始建自然保护区以来,到1995年已建自然保护区45个,但建设速度缓慢,保护区类型单一,主要是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主,同时管理水平较低,使我省保护区建设和保护现状已不能适应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为了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推动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在四川省人大的重视和指导下,我局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同时,总结了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草拟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一些管理措施和办法。该条例于1999年10月经人大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省计委和我局组织林业、农业、地矿、水利、城建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发展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了我省自然保护区发展建设的原则、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等。依据规划,进一步加快了保护区建设步伐,保护区类型也发展成为现在的保护森林、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草原、自然地质遗迹和化石等多种类型。

  现在,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多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06个,总面积65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5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面积138万公顷;省级59个,面积561万公顷;市州级15个,面积88万公顷;县级14个,面积42万公顷。卧龙自然保护区、九寨沟保护区、黄龙自然保护区已被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而且九寨沟自然保护区和黄龙自然保护区也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四川省现有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保护区占自然保护区总数的42%,内陆湿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占总数的31%,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占总数的12%,自然地质遗迹类型占总数的8%, 综合自然生态类型占总数的7%。

  二、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我省自然保护区已经建立和逐步完善了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省环保局负责全省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工作已基本到位:一是会同省级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了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组织省级(市、州级由市、州环保局组织)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三是检查督促保护区法律、法规的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保护区的重大环境事件,并主管政府授权的综合类型或特殊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林业、农业、国土、水利、畜牧等部门依法负责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近几年来,为加强自然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四川省和各市(县)环保局做了大量工作。(1)成立和健全了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形成了规范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制度。省环保局牵头组织每年对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对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的评审和上报工作;(2)由各级计委、环保局和自然保护区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了自然保护区的规划;(3)组织编制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申请报告;(4)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检查、本底调查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区贯彻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6)正在启动省级自然保护区评估试点工作。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保护区开展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以及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随着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管理机构建设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根据当地情况和自然保护区的有关规定,我省各级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定和需要分别设置了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保护区管理局、处、科、站等。至今,全省106个自然保护区中,已有50%多的保护区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机构,一些尚未建立机构的保护区,也配备了管理人员,启动了宣传教育、巡山检查等基本的日常管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省自然保护区现有专职管理人员1000多名。在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10%以上。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措施

  1.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我省曾出现这么一个情况:两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在申建省级自然保护区过程中,未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专家评审,就直接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进行审议。这一显然违反自然保护区申建程序的行为,说明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处室和政府有关领导对自然保护区有关管理规定缺乏了解。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宣传工作。通过向政府、人大领导和办公厅具体承办文件处理的秘书汇报、不定期的上报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情况、送阅自然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申报程序以及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最新情况,提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的建议等形式,提高了各级领导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使他们在决策时能够按照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同时,也能得到了各级领导得重视和支持,使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工作也就容易开展了。最近,四川省省长要求:凡是自然保护区的事,经专家评审后,还事先要由政府办公厅和环保部门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报省政府常务会上审议,这说明省政府已大大提高了对自然保护区的重视程度,也推动了自然保护区申建工作迈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2、加强三个沟通和联系。一是坚强部门间的沟通,共同推动自然保护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健全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库、专家库、联络员会议制度,加强与部门间的交流和沟通。四川省环保局每年组织1—2次由计委、财政、林业、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及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参加的联络会议,由环保局通报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有关情况,各部门畅谈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体会,共同磋商如何进一步加强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实施持续健康发展的举措。这样既加深了部门间的了解和团结协作,也促进了保护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我们在对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调整、建设项目立项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如果因故不能到基层时,也要通过打电话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三是加强保护区之间的交流。去年我局组织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主要负责人到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考察,交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既做到相互学习借鉴,又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共同推动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3、严把申报审批关,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以往,我省有的自然保护区在制定自然保护区规划时,没有注重保护对象和野生动植物的分布、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人为地把自然保护区建得过大,功能区的划分也不合理,不能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影响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为此,我们在对自然保护区建立和申报时,提前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进一步了解自然保护区的自然和管理情况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提出功能分区建议,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样既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目的,又避免了因建保护区而影响当地重大建设项目的问题,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4、严格执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四川省按照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文),加强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性的宣传和法制建设。要求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由当地政府发布、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使保护区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加强了执法监督检查,使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近两年来,省和市(州)环保部门配合两级人大和政府开展了对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了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健康向前发展;开展了反盗树盗猎的全省“猎鹰行动”;对个别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和纠正,对群众反映的熊猫栖息地遭到破坏、在个别保护区内森林遭到砍伐的问题,专门组织了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和严肃处理。

  5、加大旅游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去年五月,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在成都联合召开了全国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会。会后,四川省加大了旅游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力度。借会议东风,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连续召开了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三区一镇”研讨会和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培训会等,把加强旅游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开展旅游时,必须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规定,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控制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路线,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开发。同时注重管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评后,才能实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为了加强生态保护监督工作,我省已启动了蜂桶寨、龙溪虹口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监测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准备创造条件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逐步开展生态监测工作,为加强管理和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6、搞好社区建设,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减轻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对当地资源的依赖程度,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搞好保护区的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保护区的人为破坏。近几年来,我省在如何搞好社区建设中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社区建设中推出了以下举措:一是在企业招工时,优先考虑当地居民,经过学习和培训后上岗,努力解决当地居民就业问题。二是在开展生态旅游项目时社区居民占一定比例股份,年底分红。现在,有的当地居民每人每年从股本中就可以收入1万多元。三是对保护区内居民进行搬迁,从沟内搬到沟外,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解决搬迁户住房问题。四是推动当地社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居民对保护区环境的影响。王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拿出资金扶持建立菌类种植基地,开展与保护方向一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各位领导和同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省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将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纲要》,推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为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及其他生态服务功能,为把四川建设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实现建设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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