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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第一批命名)
2002-11-18
     
 

基本情况:

盘锦市位于辽东湾北岸、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1984年建市,是新兴的石油化工城市,区域总面积4071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18公里,境内有800平方公里芦苇湿地,辖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总人口119万人。盘锦市经济比较发达,属重型工业城市,主要工业为石油化工、石油开采,农业以水稻、芦苇为主。这里是退海冲积平原,地势平坦、上质肥沃、四季分明,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生态类型复杂多样。

盘锦市自然资源十分丰富,有石油天然气、芦苇湿地、海洋滩涂、联片草场、井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为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基础,更构成我市建设生态示范区的独有特色与优势。


内容与特色: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开发与保护并重、注重建设与治理并重,使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初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2、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加强了对辽东湾湿地的保护工作,正确处理发展水田与保护湿地的关系,油田开采与保护湿地的关系,充分发挥其改善环境、改良土壤、净化水质、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调节生态平衡的作用,保护辽东湾湿地是盘锦市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重要工作之一。

3、通过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在城市改造和新区开发中,不断调整工业布局,从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控制城市环境污染。

4、因地制宜地推广立体结构型、共生互惠型、资源多层次利用型、种养加结合型等农业生态经济模式,形成了七种生态经济模式,大洼县西安生态养殖场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命名为“全球500佳”。

5、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始终坚持点源治理与区域集中控制相结合,污染治理与城市规划、建设及改造相结合,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涌现出一大批清洁生产的典型。全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一直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


示范意义:

1、为推进北方中等城市(地区)的区域生态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2、为全国以油气开采为主的同类型城市,改善环境质量,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参考。

3、提示了资源性的城市如何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新建的地级市如何处理保护与开发兼顾的关系。


成效:

1、由于800平方公里的芦苇大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使我市和相邻市大气、水得到了较好调节,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逐年提高。

2、促进了城镇绿化净化美化、生态养殖场、绿色食品基地、城乡饮水、高产高效农业、城市防洪、油田采油矿区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等八大工程建设,推动了废水、白色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汽车尾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

3、加速我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城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全国第七,城市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省第一,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列全省第二。

4、大大提高和增强了市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为今后继续建设生态示范区和环保模范城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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