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自然生态->生态示范创建->地方工作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为推进生态省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浙江省在2005中国·山东生态省建设论坛上的发言
2005-11-15
     
 

浙江省副省长  陈加元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生态补偿已经初步形成一些制度和政策安排,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借此机会,我向与会同志简要介绍一下我省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情况。

  (一)

  生态补偿是生态环境受益者向保护者提供补偿的社会经济活动,其基本理论依据是环境资源价值理论和环境经济学、生态学理论。生态补偿机制就是为协调和实施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安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我省一直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更是把这方面工作提上重要的战略地位。2002年,省委做出建设生态省的重大决策。2003年,省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政府颁布实施《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去年,省政府又部署开展以全省八大水系、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为重点,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也越来越感到,保护生态环境,需要考虑和解决区域之间或经济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越高,就越需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及其保护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明显的外部性,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调节,必须依赖政府的主动干预。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价值补偿,使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性得以内部化,形成对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激励和对破坏行为的制约。

  我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江河源头、饮用水源涵养地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大多分布在西南山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重合。这些地区承担了十分重要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由此,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受到了明显的制约。实际上,这些地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牺牲了一部分发展权。如果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必然会挫伤这些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这样,不仅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有失于社会公正,不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正是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发展比较快,为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奠定了较好的财力基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也进一步加大,这些地区越来越意识到实施生态补偿的必然性和重要性。随着生态省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补偿作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浙江的自然生态系统相对独立,全省八大水系基本上发源于本省境内,而且实行省直接对市、县(市)转移支付的财政体制,实施生态补偿,理论上、实践上都比较可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条件,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明显加大了生态补偿的力度。

  (二)

  我省的探索和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省级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省对市、县(市)的财力补助和奖励,以及省级财政用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国债资金补助,在安排使用中都充分体现生态补偿要求,重点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这几年,省级财政用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资金逐年增加,去年增长了10.1%,今年预计同比增长19.8%。其中,我省地方财政体制设定的财力补助和奖励是省对市、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内容,也是最大的生态补偿政策。去年,省对市、县(市)财力补助和奖励达42.03亿元,比上年增长5.95%,今年预计达43.51亿元,同比增长3.5%。这些财力补助和奖励,80%以上给了30个相对欠发达的市、县(市),绝大部分分布在重点水系的上游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这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专项资金也大幅度增长,去年这方面资金累计达11.05亿元,增长29.2%,今年预计达20.07亿元,同比增长81.6%。这些专项资金也重点支持了欠发达地区的生态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

  二是省级各部门多渠道整合资源、推进生态补偿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重点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水资源费和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以及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为重点的水环境质量补偿,以下山移民工程为载体的生态脱贫,以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矿山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去年,省政府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补助标准,当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47亿元;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照新的征收标准,全省每年可收取水资源费3亿元左右;同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7平方公里,总投资达8亿元;从2003年到2007年,全省将迁移下山25万高山深山贫困农民,去年全省各级共落实下山脱贫资金4.8亿元,安置下山脱贫农户1.4万户、5.3万人。与此同时,省有关部门在推进“五大百亿工程”、实施三大产业带规划、编制“十一五”规划、实施科技示范工程等工作中,都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其中。

  三是全省各地也积极探索区域性或流域性的生态补偿方式。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意见。一些市县对饮用水源地和库区乡镇以生态补偿的名义实施专项财政补助,一些地区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水源保护专项资金。与此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异地开发、水资源使用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不少县(市、区)制定了水系上游乡镇在下游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投资办厂,税收给予返还的政策。各地在环境污染整治中,对水系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的污染整治措施和扶持政策,既通过污染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又通过异地搬迁、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等多种扶持方式,保持当地既得的经济利益,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了生态补偿的科技支撑。省有关部门编制了《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开展了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试点,进行了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分析,为开展生态补偿提供规划依据和理论支撑。钱塘江是我省最大的水系,流域面积、人口、生产总值均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为更好地开展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也为了更科学、更合理地实施生态补偿,今年,省政府已经委托浙江大学开展该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并被列入省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研究课题。我们还计划陆续开展其它重点水系的水环境容量研究测算工作。近年来,我省全面加快了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以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为实施生态补偿提供依据。

  (三)

  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近,我省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和实施标准。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并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财政合力支持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资源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通过规划、政策引导,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区域间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鼓励开展异地开发等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努力把欠发达地区培育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我省民营经济发达、社会资本雄厚、市场化改革推进比较早的优势,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是加快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化。给予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生态补偿的基本前提是,该地区或该单位完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达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达标了,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不能达标,就要扣减相应的补偿;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还应当由责任主体做出相应的赔偿。我省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还正在研究制订当中,我们初步设想,这一标准体系包括当地生态保护和建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标准,污染控制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及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标准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必须建立在科学研究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开展重点水系水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研究,其重要目的就是为此提供依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后,各地的达标情况不仅要作为生态补偿的主要依据,而且将纳入生态省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资源整合,努力提高生态补偿的综合效益。我们将以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线,积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调,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管理体制,统筹安排使用补偿资金,切实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的积极作用,促进生态补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我们还将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

  自然界是一个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巨系统,以人类的有限理性还难以准确地衡量生态环境的价值。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还存在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我省所做的工作,也仅仅是初步的探索。希望与会同志和专家们提出宝贵意见。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11-1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