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3月25日)
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
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对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部署,明确了当前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整治村庄环境,这标志着我国农村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今天,我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举行2004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授牌仪式,目的就是进一步推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把中央对环保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农村。首先,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优秀领导和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的单位及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有38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的称号,有2个乡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的称号。在这40个乡镇中,既有被联合国环境署授予“全球500佳”的夏履镇,也有被联合国开发署做为试点的溪口镇;既有虹桥等经济强镇,也有沙家浜等旅游名镇;既有海岛前哨,也有湖滨明珠;既有将军故里,也有火龙之乡;既有建制乡镇,也有区县城关。尽管它们的条件和情况不完全一致,但这些乡镇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快速,生态和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在全国同类乡镇中先进性和典型性比较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重大意义
首先,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农村城镇化是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由之路。环境优美乡镇是现阶段代表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水平的阶段性目标。因此,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促进农村城镇化、推进农村环保工作的有力抓手,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其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并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生态和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良好的农村环境是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保护农村环境就是保护农民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指标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各个方面,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业生产环境等具体指标,与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密切相关。因此,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时代要求。
第三,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重要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环保总局提出,要在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生态创建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应当按照自下而上的思路,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达到生态创建“两个80%”的基本要求,即生态市所辖80%的县要达到生态县的标准,生态县所辖80%的乡镇要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的标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既是推动乡镇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重要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所谓和谐社会,不仅要求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而且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因此,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既是建设生态省、市、县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
第四,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各级政府还没有把农村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缺乏环保规划、城市工业污染转移、农业生产过程中缺乏对农民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等原因,致使农村生活环境日趋恶化、农业及其生产环境污染严重,并进而影响到食品安全问题。“三农”问题是今年人大、政协会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注农村的环境状况,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在今年3月12日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把防治土壤污染提上重要议程,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加大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保证农产品品质。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推广的力度,使广大农民向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转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将农村环境保护的职能划归到国家环保总局。解决农村的环境问题,是有关法律赋予环保、农业等部门的艰巨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亿万农民的具体行动。通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这一重要载体,以点带面,就一定能够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合力,并在不久的将来打开农村环保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
二、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自2001年在全国启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来,广大乡镇政府热烈相应、积极参与,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创建活动总体进展顺利。此前我局已命名了3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今天命名的4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第三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有关乡镇历届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从获得命名的乡镇来看,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乡镇经济发展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从获得命名的乡镇来看,创建工作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非常显著的。创建工作,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了投资和发展环境,增强了吸引资金的能力,提高了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这些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远远超过全国乡镇的平均水平。据统计,去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而这40个乡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一般在5000元以上,有的近1万元。山东省平度市南村镇地方财政收入、利用外资、出口创汇同比增长分别达到20%、20%和22%。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镇以竹笋生产加工作为龙头产业,每亩年产值达2400元。浙江省常山县同弓乡通过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培育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绿色农产品,农民人均纯收入三年增加了80%,生态经济对乡镇财政增长的贡献率达65%。建德市乾潭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的比重达到21.6%。
二是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创建活动中,各乡镇普遍组织开展了镇村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活动。同时,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使乡镇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上消灭了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各乡镇普遍实现了道路平整、庭院规整、居室洁净、环境良好。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全镇污水收集率达90%。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所辖各村全部建成省级卫生村。厦门市大嶝镇把处理后的中水全部用于绿化。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河南省新县新集镇探索出一条山、水、林、田、路连片综合整治,具有山区特色的开发模式。湖南省浏阳市洞阳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近40平方米,清洁能源普及率95%。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森林覆盖率达81.6%。云南省鹤庆县云鹤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面积达1500亩的草海湿地。
三是增强了环境意识,普及了环保知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通过创建活动,“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善待自然、关注健康”已经成为广大乡镇干部群众的共识。各地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浙江省嘉兴市余新镇教育公民从改变消费观念入手,提倡适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压力。江苏省常熟市练塘镇开展的“让我们的身边充满绿色”主题活动,山东省胶南市铁山镇开展的“环保下乡”活动,东营市孤岛镇开展的“环保知识进万家”和“美在农家”活动,广饶镇开展的争创“小康文明村”活动,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结合创建活动建成了28个文明生态村,占全镇自然村总数的23%。
回顾几年来各地创建活动的实践,可以得出两条基本经验:一是领导重视是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只有领导重视,创建活动才能被摆上重要位置。二是良好的工作机制是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重要条件。凡是创建活动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的乡镇,无一例外地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的几点要求
通过几年的推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发展势头很好,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涌现了一批典型。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相对全国4万个乡镇来说,“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数量还很有限,而且地区分布不平衡,1/3的省份处于空白;有些乡镇党政领导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地方虽然政府和部门积极性很高,但群众的参与程度不够;有的地方环保部门把关不严、指导不力。所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和不断深化。对此我们应予以高度重视。
今天给40个乡镇授牌,给有关乡镇和环保部门的领导颁奖不是主要目的,最重要的是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措施,把这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一、继续深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乡镇率先达到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希望已经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乡镇,不要满足现有成绩,从实现乡镇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完善投入和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的内涵,使创建工作常抓常新,不停步、迈大步,为所在县、市早日建成生态县、生态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创建活动。由于各乡镇的自然环境、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决定了创建活动不能采取千篇一律的模式。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创建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模式。希望各省环保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在指导地方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搞好服务,使获得命名的乡镇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为本地区、本省乃至全国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制定创建计划、研究具体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慎重推荐,确保质量。
三、不断深化认识,加大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创建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服务经济发展这个大局,而不能单纯就环境抓创建。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引导,深化各级领导对农村环境问题严重性和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创建工作的重点是防治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
四、从村抓起,打好基础,注重过程和实效。创建工作应逐步向村庄延伸,把自然村作为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也就是说,创建活动应该从村抓起。每个村的环境问题解决了,整个乡镇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这样的环境优美乡镇才名副其实,才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创建活动的关键在于创建的过程,尤为重要的是创建的实际效果。因此,创建工作要坚持事实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反对贪图虚名。
同志们,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改善农村环境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开展生态保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让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类指导,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转变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方式,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在优美、和谐的自然环境之中。让我们携起手来,再接再厉,把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为全面开创小康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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