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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8大高原湖泊治污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008-10-10
     
 
    云南省审计厅近期对阳宗海、洱海、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泸沽湖、程海、异龙湖8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8湖“十五”计划项目大部分完成,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较好,项目实施效果逐步体现。

  审计调查发现,存在污水处理厂与网管不配套、垃圾填埋场建设滞后、各湖泊流域森林覆盖率低等问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9.51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452.05万元,自行改变项目资金计划140万元,“十一五”计划未到位资金53330万元等违规行为。审计结果揭晓后,省九湖办向所涉及的5州市转发了审计调查报告,各地迅速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玉溪、红河两州市加大了未到位资金的争取力度,并落实了配套资金;昆明、玉溪、丽江3市,以及澄江、通海、江川、宁蒗等县认真整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已采取措施对资金挪用等问题进行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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