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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七项制度确保信息工作规范运行
2008-10-09
     
 

近年来,重庆市环保局在机制上狠下功夫,在组织管理、奖惩激励等方面不断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

 

一是目标考核制度。完善了《政务信息考核管理办法》,分别对区县、局机关(局属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县党政一把手考核、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季度通报制度。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工作进度。三是定期沟通制度。对信息采用较好的进行鼓励,对报送和采用差的及时给予指导。四是分级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员起草、处室负责人审核、专职信息员编辑、办公室主任再审核、局领导签发五个程序发布信息。五是定向约稿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组织业务处室定向约稿,重点服务环境管理决策。六是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信息(特别是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权威、准确,对未按相关规定发布信息造成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布过程出现内容失实,迟报、漏报、瞒报,泄密,审核、审查失误,以及其它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七是政务信息与新闻宣传共享机制。目前,我局除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环保部报送信息外,每天均要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环保部、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环境保护公众信息网、重庆环境、重庆环保在线等6个网站同时发布3-5条信息,每周向中央驻渝新闻单位及市内10多家新闻媒体发布1-2篇新闻通稿,每月召开1-2次新闻发布(通报)会,编发1期《环境舆情信息》,每年编辑1本《环境信息宣传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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