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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由于采取了有效减排措施,在去年减排的基础上已减排二氧化硫5.35万吨,削减COD约800吨,总量削减初见成效。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在2007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上报告了今年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在2006年实际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排8%以上,控制在143.2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3%以上,控制在28.9万吨。由于采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将列入关停计划的常规火电机组及时关停;列入关停计划的热电联产机组采取热源替代;对在役的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实施在线监测,由自治区经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开展认定和定期复核工作;拟实施改造的应关停机组,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对于到期不能关停的机组,由盟市和企业协商提出等容量置换关停方案,按期完成关停任务等有效措施,第一季度总量削减初见成效。根据自治区“十一五”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的通知要求,2007年应关停的50台小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2万千瓦中,截止3月底全区已关停了20台总装机55.6万千瓦小火电机组,2007年37台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装机容量为1152.5万千瓦,现已有33台总装机1094万千瓦几组脱硫设施已全部投入运行,在2006年减排的基础上减排二氧化硫共5.35万吨;自治区“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确定的2007年应投入运行的11个污水处理厂,截至三月底,已有2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合计5万吨(全年削减COD约0.33万吨),削减COD约800吨。在第一季度总量削减的基础上,自治区环保局对各盟市环保局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要真人贯彻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鉴定的总量削减责任书,抓紧制定各地削减污染物的计划,落实削减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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