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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6〕120号
关于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总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科学技术对环境保护事业的促进和支撑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我局决定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科技委是环保总局常设的科学技术咨询审议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国内外专题调研、考察和研究,对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重要项目、重大决策等进行审议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科技委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名单如下:

  主    任:吴晓青

  副主任:陈吉宁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中  井文涌  尹  改  王汉臣  王如松  王扬祖

  王凯军  王金南  叶汝求  乔致奇  刘纪远  匡尚富

  曲久辉  吴  波  吴报中  张人禾  张远航  张坤民

  张剑鸣  张彦英  李国刚  陈  复  陈尚芹  孟  伟

  罗国桢  金瑞林  赵成昆  赵建夫  夏  光  夏堃堡

  高振宁  章力建  傅伯杰  彭近新  蔡登谷

  科技委下设秘书处,负责科技委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科技标准司,与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二○○六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科学技术委员会 通知

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各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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