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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5〕90号
关于总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对总局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自然生态保护司加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牌子。

  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更名为核安全管理司,并加挂“辐射安全管理司”牌子。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8-0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