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ISO14000标准试点城市(区)工作的开展为推动我国实施ISO14000标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创立权威性环境管理体系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各试点城市环境保护局在组织实施ISO14000标准,探索实施ISO14000标准与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环保重点工作相结合,为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开展城市和区域实施ISO14000标准提供了示范作用。全国13个ISO14000标准试点城市(区),其中9个通过了我局组织的验收。为表彰这些试点城市(区)环境保护局在指导和推动ISO14000标准试点城市(区)工作中做出的优异成绩,特授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9个市(区)环境保护局为“ISO14000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附件:ISO14000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各IS014000标准试点城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司
附件: ISO14000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4、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5、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6、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7、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8、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9、苏州新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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