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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4〕89号
关于成立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一次考试将于2004年11月举行。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21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成立“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每2年组织一届,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工作至2006年底。


    现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名单发送你们,请予以支持。鉴于考试工作的需要,请各单位不要对外公布专家委员会的人员名单。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执业 考试 通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7-2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