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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5〕28号
关于规划司内设机构与职责调整的通知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总局决定对规划司内设机构与职责进行调整。

  一、将规划与统计处的统计职能划转到综合处。

  二、综合处更名为统计与综合处(简称综合处),规划与统计处更名为规划处。

  三、调整后,规划司人员编制总数不变。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机构 职责 调整 通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3-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