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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 第92号
关于发布《环境信息术语》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现批准《环境信息术语》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信息术语(HJ/T 416-2007)

    二、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417-2007)

    三、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 418-2007)

    四、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HJ/T 419-2007)

    上述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信息 标准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1-0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