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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3月2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油气 污染治理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局
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壳牌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道达尔(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