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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5〕570号
关于征求对《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告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 钟斌 王晓密

  联系电话:(010)6655625666556254

  传    真:(010)66556252

  附件:


          1.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电子废弃物 征求意见 函

     
 
  字体:【    】 更新日期:【2005-09-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