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05年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函告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 钟斌 王晓密
联系电话:(010)6655625666556254
传 真:(010)66556252
附件:
1.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电子废弃物 征求意见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