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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为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抓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批示精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污控处、规划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和技术支持机构进行研究、讨论,并将有关意见于2005年1月31日前反馈我局。
联 系 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 郭瑾珑,张娅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7117425
电子信箱:guo.jinlong@zhb.gov.cn
附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征求意见稿)
二○○五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十一五 规划 意见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