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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指导和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8月15日前返回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三: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电除尘委员会、废气净化委员会、袋式除尘委员会、锅炉炉窑除尘脱硫委员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机动车污染控制防治技术专业委员会、噪声与振动控制委员会、环境监测仪器委员会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辽宁省除尘设备监督检验站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冶金环境监测中心)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宜兴泉溪环保有限公司
河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