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环境监察->排污收费->地方交流
山西省召开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会议
2006-02-22
     
 

    2006年1月19日,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召开全省排污申报工作会议,来自山西省各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排污申报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排污申报核定汇审会议精神,通报了各市2005年《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报送情况,对全省2005年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06年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工作。

    李义贤总队长对山西省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将列为2006年山西省环境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实抓好。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一定要对此项工作有充分的重视,明确的定位。二是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首先,与会人员要把此次会议的精神认真向局领导汇报,让各级环保部门明确国家和山西省对排污申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积极争取他们对排污申报工作的支持;其次,一定要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列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日常性基础工作,在组织、人员、物质上对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再次,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必须在全面申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申报,并且要做到程序合法,核定准确,同时,还要通过强化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上级对下级的“传、帮、带”工作。三是要继续努力,做好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各项报告工作,确保上报企业数量和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要加大对排污申报企业的管理力度,对于不能按时申报或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坚决予以查处。

    许荣民副总队长对2006年排污申报工作提了具体要求:一是突出重点,2006年排污申报的重点为焦炭、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源;二是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按规定时限向上级环境监察部门报送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季报、年报、快报;三是充分利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开展排污申报核定工作,2006年上半年内各市支队必须使用软件上报数据。

    会议还组织对《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升级培训。

    目前,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已开始深入各市就排污申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在各市选取1至2个工业门类较多、污染量较大、环境管理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区)作为排污申报核定工作试点,给予指导和支持,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推进山西省排污申报管理水平的提高。【环境监察局?综合处】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2-2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