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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保局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案件
2005-11-17
     
 

  河南省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在各地市自查的基础上,由省环保局赵德山副局长、纪检组长马福立和省林业厅王德启副厅长带队,分三组对省内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重点抽查,发现了不少问题:

  开封市郊区有两个乡政府,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招商引资,擅自建设黄河浮桥,浮桥南端是省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北端是国家级湿地鸟类保护区实验区,经现场核实后,由环保、林业两部门联合制发通知,要求新乡、开封两市政府提出限期处理的要求。鲁山县石人山风景区长期以来在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旅游,未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秦岭冷杉大面积死亡。开封郊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认为保护湿地没有效益,还不如让由当地农民耕种,或搞点开发活动有实惠。于是积极支持柳园口和水稻两乡在保护区核心位置区修路、建桥、发展旅游项目,并不准环保局及保护区管理机构查处此事,也不许向上级汇报。

  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擅自建设道路、停车场、涵闸等设施,不仅人为侵占湿地保护区区域,而且严重影响了该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此行为既未经过环保审批,也未经过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豫北黄河湿地国家级鸟类自然保护区,由于自然环境恶化,湿地无水源补给,加之地下水位下降,农民在保护区内耕种,保护区土地被占用难以劝阻,造成湿地面积大量萎缩,加之保护区缺乏有效管护手段,管护人员工作信心不足,对湿地生态功能退化束手无策。

  对上述问题,河南省环保局进行了认真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了处理措施。对有地方政府支持,顶风违纪的开发建设活动,造成危害的,会同或移送行政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督办;对保护区管理机构主办的,符合规划但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要求其限期补办;对部门沟通不够的,环保等部门不能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的,则督促当地政府制定改进措施;对管护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动与各行政主管部门沟通,逐步采取措施改变目前现状。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种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行为及处理意见,加强舆论监督。并针对自然保护区宣传不够的问题,要求各地强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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