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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检查省内自然保护区
2005-11-10
     
 

  为确保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有组织、有计划的顺利实施,青海省6月中旬成立了以省环保局张蓝青副局长任组长,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任副组长,省林业局、省监察厅、省环境监察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全省的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在各自然保护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6月23日至7月18日工作组对全省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通道、重要地带,特别是核心区、生态敏感地带进行了49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面积达6.9万平方公里。通过自查和督查,共查处违法案件7件,限期补办环评2家,限期治理3家,取缔2条旅游线路。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在保护区内开展旅游、养殖、公路建设和非法设置料场等。

  自查行动中,孟达自然保护区发现两起违法建设项目,一是把简易旅游道路修到了保护区内;二是一处经营项目不符合保护区的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简易旅游道路建设项目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项目做出了限期搬出保护区并拆除违规建筑的决定。

  三江源保护区管理局针对企业开矿、修建水利工程、道路建设等是否位于保护区范围的问题,经过认真对照功能区区划和位置分布图,进行选址界定,年内共办理位置范围界定42起,其中:位于缓冲区的3件;位于实验区边沿6件;不在保护区范围的33件。

  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三江源区珍贵的野生动物资源,吸引了少数犯罪分子进行盗猎活动。保护区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活动,有力打击了盗猎分子的嚣张气焰,使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在隆宝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时发现景区门口处有一料场违法开采,并对周围景观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工作组当即要求保护区管理部门严查此事,并拿出具体的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恢复。

  此次检查,在重点查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行为及环境违法案件,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强化对自然保护区实施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化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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