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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召开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总结工作会议
2005-09-07
     
 
    为了切实抓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总结工作,推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6月7日,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总结工作会议”,日照、威海、垦利、莱州、章丘、寿光、临邑、无棣8个国家级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业务人员及6个有关市环境监察支队的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晓东副局长在会上作了题为《认真抓好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推动生态环境监察深入开展》的重要讲话。他分析了全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总体形势,对各试点地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搞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总结验收的重要性,认真抓好总结验收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争创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一流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全面开展。张晓东副局长强调生态环境监察要注意抓好五项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有机食品基地等特殊生态保护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冶金、建材、石油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及南水北调、国土绿化、土地开发、农业开发等区域性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三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秸秆露天焚烧和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环境监察;四是结合半岛城市群和海上山东建设,开展城镇社区和近岸涉海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五是积极探索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环境监察。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了全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试点总结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摘自《山东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简报》(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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