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局、省农业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把禁烧责任落实到各市、县和乡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责任追究。 为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保护性耕作,乡村清洁循环利用及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实现农村生态环境好转。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将环京津周边地区和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周围以及城市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作为检查的重点。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抽查结果(含卫星遥感监测情况)一并列入2007年河北省对各市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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