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环境监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废止“土政策” 取消挂牌保护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交办20条意见和建议
2007-01-01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清理和废止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出台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取消对企业和工业园区针对环保检查的所谓‘挂牌保护’。”“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洞庭湖和湘江流域等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整顿。”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130次主任会议,就进一步在全省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的7个方面2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在环保执法检查报告中所列问题,向省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
  2006年4月以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11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向东代表主任会议所做的关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130次主任会议认为,近几年来,省人民政府及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法定环保职责,全省环保工作得到加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环境有所改善。但是,部分领导对环保的认识明显存在偏差,环保工作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财政投入不足,执法难以到位,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环保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和废止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的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文件和规定,对有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盲目追求项目的快速上马,只顾眼前利益,置环保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行为,要责令予以纠正;对已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所有企业和工业园区都依法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管;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对湘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要高度重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问题,依法加强对沿江两岸相关企业污染的整治和监管,尽快改变湘江水环境仍然面临严重污染威胁的严峻形势;制定全流域综合整治方案,上下游同治,左右岸同治,主支流同治,切实解决跨地区污染问题。切实加强洞庭湖保护工作,对环洞庭湖地区的101家造纸企业,要依法做出关、停、并、转的整治规划,切实加强综合治理;要进一步落实环评制度,切实做好环评工作,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到位;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改善环保监测条件,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强调,省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切实整改,抓紧抓好环保工作,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整改落实情况,要向2007年3月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做出书面报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1-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