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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7年工作人员招考部分职位调剂公告
2007-01-09
     
 

  因2007年报考我局东北环保督查中心、西北环保督查中心和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考生过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经人事部批准,决定通过内部调剂方式补充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补充职位

 

招考

职位

职位简介

录用

专业

学历

其他

工作

单位

名称

计划

要求

要求

条件

地点

东北环保督查中心

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

参与起草环境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参与东北地区重大环境应急、事故调查、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东北地区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

5人

环保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在沈阳。

西北环保督查中心

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

参与起草环境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参与西北地区重大环境应急、事故调查、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西北地区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

5人

环保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在西安。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岗位

从事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日常监督工作。

1人

核能与核技术、机械、化工、热能工程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工作地点在兰州。


  
  二、调剂职位报考条件
  
  1.须是报考环保总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
  
  2.须是未进入环保总局公布的面试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人事部规定的合格分数(即总分不低于105分,能力测试分数不低于55分);
  
  4.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条件;
  
  5.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三、调剂报名方式
  
  1.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为:
  
   sepagbc@126.com
  
  2.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单位名称+考生姓名
  
  3.邮件内容格式(不要带附件):
  
  (1)报考单位名称:
  
  (2)考生姓名:
  
  (3)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4)原报考单位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
  
  (5)学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能力分数):
  
  (7)联系方式(手机):
  
  4.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到2007年1月15日下午17:00。
  
  四、拟补充面试人选数额
  
  1、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5名。
  
  2、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9名。
  
  3、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3名。
  
  五、补充面试人选的确定
  
  1.根据报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补充面试人选。
  
  2.补充面试人选确定后,我们将在环保总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线。
  
  3.报名考生1月18日前将收到电话通知或邮件确认是否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未被确认的考生,可于1月18日后电话咨询。
  
  4.咨询电话:010-66556170,联系人:杨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人事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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