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宁波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情况
宁波位于东海之滨,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重要港口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的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城市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前20位。为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市政府从1998年以来,在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优化城市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项和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宁波的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协调发展。
全市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开展环保“一控双达标”工作,先后限期治理全市1951家污染企业,关停230家污染严重企业。实施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对城区内50多家污染企业实施“腾笼换业”,261 家“十五小”污染企业被关停。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气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9%,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C0D等11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九五”期间有较显著下降。
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22个计190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 29个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及101.29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市区饮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城市气化率达99%以上。全市开展了车用汽油无铅化、市区禁鸣喇叭和禁用发泡塑料餐具等多项环境保护措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江东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和枫林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场等一批重大城市环保工程项目,并投入运行,2003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4.24%,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3.46%。城市绿化率大大提高,城市人均公绿面积达10.56 M2,绿化覆盖率为36.53%,并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果。完成城区内河整治、姚江水环境整治、慈溪城区和镇海城关内河整治、凫溪水系整治等九个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环境保护开始得到重视,开展河网整治、生活垃圾的集中填埋、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湖库等源头水域和生态环境敏感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左右,建成41个省、市级生态村镇,慈溪市和象山县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宁海县于2003年10月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
地方环境法制不断健全。初步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环保政策、法律和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和施行《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10余个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城市环境定量考核得分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第一。环境保护机构和执法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创模”过程中,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明显增加,累计投入建设和保护资金73亿元,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目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处于I级至II级水平;地面水源头水域水质较好,属I-II级水质,城区河道水质也有了明显改善,主要水体断面考核站位已达到功能要求;城区声环境质量良好,区域噪声平均值为53.4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约为58分贝;全市森林植被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保持良好。2001年6月荣获新世纪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为巩固“创模”成效,不断拓展城市发展内涵,从2002年起我市开展建设生态市的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提出宁波建设生态市的战略目标,并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五大生态体系的构建。即初步建设城市生态经济体系,使全市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并朝高效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影响方向发展;逐步建设生态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各种的环保政策、法规和运作机制;稳步实施生态工程项目体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区域持续发展的能力;初步建成以江南水乡为特色的城市生态人居体系,展现城市浓郁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的生态环境;启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具体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开展生态理念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开展生态宣传工作,使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启动生态知识的基础教育工作,将资源保护利用、循环经济等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科普宣传,开展环保志愿者等各种生态保护实践教育。建立环保信用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环保信息传递和披露制度,增强公共约束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把建设生态市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是推进循环经济,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生产工艺,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和水耗。在工业相对集中的经济区层面,努力建立共生企业群组成的生态工业园区,在园区内形成比较完整的闭合工业生态系统,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利用。在城市和区域层面,全面融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节约型和生态型社会。此外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逐步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
三是要挖掘城市人文内涵,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文化是体现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要在慈城古镇、东钱湖、三江文化长廊等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中融入生态文化的概念,大力传播先进的生态文化思想,体现城市的文化内涵。利用我市滨海、跨江、傍河、枕湖的自然优势,打造“江、湖、港、桥”为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构建“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江南水城魅力。大规模开展生态绿化建设,结合水系、山体和重要名胜古迹,构筑山水交融、城在林中、环境宜人的空间格局。
四是要开展环境资本运作,培育和发展政府企业共赢的环保市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各方面的资金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善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将环境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建立合理的资源有偿利用收费机制和收费标准,使环境基础设施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调动各种形式的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政府在环保事业发展中的“双赢”局面。
五是要加强生态工程建设,消除生态市建设的发展瓶颈。全面启动以“蓝天、碧水、绿色、清静”为标志的生态工程项目,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区域性和行业性的污染问题。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山区群众生活水平,改善农村和山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