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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创模主要做法和经验
2004-08-27
     
 
    

  近年来,大连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环境立市,环境兴市”的方针,推进全市环境保护事业,1997年率先进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行列,连续两届被授予“全国环境综合整治十佳城市”称号。

  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主要做法

  1、市政府在宏观决策中,将环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融汇其中

  市政府在制定《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连经济上新台阶规划纲要》等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中,都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内容渗透其中。市委、市政府1992年和1997年两次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大连市今后环境与发展的7项对策;进行城市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把城市生态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上,合理确定生产力布局,特别是工业布局;在市政府每年确定的实事中,与改善城市环境相关的占一半左右;在编制《大连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中,再一次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渗透其中,确定了分阶段的具体环保目标。市领导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当成大事来抓,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市长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领导体制

  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归纳起来只有三条:一是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搞好城市建设,三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保护与这三方面密切相关。由市政府印发的《大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由市环委会负责规划、协调、监督和组织定量考核工作,各项指标分别由各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于市长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在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形成了以市长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由决策、规划、实施、监督、反馈各环节相连接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体制。

  3、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1)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相结合。1993年,市政府以定量考核指标为依据,制定并印发了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本届政府(1993-1997)环保目标》,带动了区、市、县、乡镇、街道以及企业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市政府将定量考核工作列为各部门和区、市、县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自1991年开始,市政府还对7个区、市、县政府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定量考核,并向全市公布考核结果,使综合整治工作目标明确,逐渐提高了定量考核的分值。

  (2)与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相结合。对大气污染实行集中控制,通过发展煤气和液化气、集中供热和联片取暖,提高了市区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通过拆除大烟囱、取消小锅炉、茶炉和燃煤大灶,巩固了创建烟尘控制区成果。实行污水集中控制,1993年市政府开始实施“碧水工程”,全市投资2.2亿元完成了80项废水治理项目,年削减污染物30余万吨,节水360万吨;1993年完成了虎滩湾环境综合整治,1996-1997年,彻底整治了马栏河和自由河,清污泥160万立方米,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深海排放,并改造和新建春柳河、马栏河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物总量削减,下达了《大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实施办法》,加速了老污染治理速度,市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997年提高到8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几点经验和体会

  1、“创建”工作必须与实现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把我市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自身需要。因此,我们自觉地把“创建”工作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发展。在硬件建设上,采取合资、贷款、吸引外资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舍得下大本钱。与此同时,着眼长远,立足实际,量入为出,注重效益,使基础设施建设既经济又适用,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创建”工作必须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融为一体

  大连市在进行环境规划和建设时,不是为环境而环境,而是认真体现城市建设“三控制,三提高”总体思路,即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控制建设规模,提高环境质量;控制产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益。三个方面相辅相成,齐头并进,是将两个文明一起设计、一起落实的典型做法。市领导曾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务需,还要抓实的,以城市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

  3、“创建”工作必须与为民办实事,提高市民环境意识紧密结合

  “创建”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此,我们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创建”工作的主题,开展了污染企业的大规模搬迁改造、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耗资30亿“引碧入连”三期工程等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环保工程,1995年更开设了环境保护热线电话,方便市民随时向环保部门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在全市形成了信访和热线电话处理一条龙服务网络。此外,连续多年开展了“中华环保世纪行在大连”活动,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正逐年提高,一个“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人人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已经形成。

  总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的结果,是城市内在美与外在美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发展的结晶和升华。通过“创模”工作,大连市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状况下,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大连正朝着“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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