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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1-30
     
 

国家环保总局:

  
  10月26日至28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专家组在肯定我市创模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创模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我市认真扎实地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巩固了创模工作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市委、市政府对落实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了创模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技术评估意见,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群专门听取了创模整改工作汇报,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技术评估专家组的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创模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连承敏强调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全市近阶段的重点工作,全力抓好落实。10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制定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方案》。11月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将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整改意见分解为55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有关县区和12个职能部门,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定各责任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环境监管等多个方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项项有人抓、件件有落实,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整改工作。市几大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察局对创模工作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创模指挥部办公室每天调度公布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每周召开创模整改工作例会。各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工程施工力量,昼夜作业,赶抢进度,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内河整治。针对技术评估提出的城市内河部分河道河床发黑、应加大生态恢复力度等问题,我市全面提高陷泥河、青龙河综合整治工程质量,确保河道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一是全面完成河道清淤工程。为加快清淤工作进度,10月31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丁凤云、副市长于中华主持召开陷泥河清淤工作现场会,着力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共清除淤泥43200多立方米,陷泥河清淤工作已基本完成。对青龙河明渠河段,沿河底摊铺河沙5100多立方米,改善了水体生态功能,提高了景观效果。同时,对陷泥河、青龙河沿岸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除,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由市环卫处对整个河道沿岸的环境卫生实行全方位监管,增设盖式垃圾收集箱240多个,严防沿河道两侧弃倒生活垃圾。二是搞好“引涑入陷”、“引涑入青”工程,确保陷泥河、青龙河清水长流。充分利用引祊入涑工程,确保涑河水量充沛,涑河向陷泥河输水流量不低于0.5立方米/秒,涑河向青龙河输水流量不低于0.2立方米/秒,有效改善了陷泥河、青龙河的水体质量。三是加快沿河堤岸的绿化补植工作。在陷泥河堤岸绿化薄弱地段,补植了10万多株垂柳、冬青、苍柏,做到乔、灌、草相结合,形成了平均宽度达15米的城市内河绿化景观带。四是加强水质监控。在陷泥河、青龙河两河上游入河口和下游控制断面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实行两河水质监测日报,经监测,两河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一是着重加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临沂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程采用中国矿业大学“多点布水”专利技术,调试运行效果良好,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市污水处理厂委托临沂盛能热电厂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焚烧处理,为改变目前污泥和煤炭混合燃烧的处理方式,提高自动化处置能力,临沂盛能热电厂拟投资300万元,实施燃烧方式改造工程,工程完成后,污泥直接喷射到循环流化床锅炉内进行燃烧,可以大大提高热效率,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日处理能力7万吨的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采用A/A/O工艺,按一级B排放标准设计,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预计年底投入试运行。罗庄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正常运行,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境监控中心实现了联网。河东区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方式,由香港中华水务有限公司投资6820万元建设,目前已经完成土方开挖,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07年5月底投入运行。二是加快落实中水回用工程。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列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是我市实施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和5000米的中水输送管网,计划在年底前动工,2007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目前,临沂市污水处理厂已与鲁能临沂发电厂签订了20000吨/日的中水回用合同,主要用于电厂冷却补充用水。其他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也正在加快落实。
  
  (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着重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在2004年全国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负荷80%以上的单位重新进行申报登记和核查,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去向,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确保全部危险废物纳入监控范围,做到规范、安全处置。加强废矿物油管理,所有产生废矿物油的单位,必须全部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做到安全、规范处置;进一步规范废矿物油集中处置中心的运行,严厉打击非法收购、买卖、炼制废矿物油的违法行为。市政府多次组织环保、公安、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理和全过程监管。加大对河东区电镀中心的环保监管力度。为严防铜、铬、镍等重金属污染,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实行水质监测周报;加强了电镀中心的监测能力建设,增置了分光光度计等监测设备,对重金属实施跟踪监测;各生产车间排水口全部进行了整改,生产废水通过PVC管道密闭输送到污水处理站进行规范处理。目前,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已通过市环保部门的验收,外排废水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四)强化化工企业环保重点工作。11月2日,市政府召开经贸、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和重点化工企业参加的化工企业环境安全工作会议,对化工企业的环保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会议部署,11月5日至7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安全事故背景下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面查找在工艺设计、设备设施、应急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了符合企业实际的针对性措施。11月9日,配合“消防日”宣传活动,市政府在山东久泰化工有限公司举行了甲醇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市委副书记、秘书长朱绍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甲普,市政府副市长慕增利、刘杰、李峰等现场指挥,从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严格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顺序进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警、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企业和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各专业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通过演练,全面展示了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各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应急处置的程序和内容,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水平。
  
  (五)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处置工作。11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于中华带领建设、环保、发改、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场办公,并主持召开了罗庄区、河东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级处理协调会议。会议确定,(1)从11月3日起,罗庄区、河东区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市固体废弃物转运站,纳入市环卫处规范化管理范围。(2)由市建设局牵头,市环卫处具体负责,采用BOT模式建设沼气收集和沼气发电工程。工程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正在招标,已有荷兰投资商、山东十方公司等多家单位参与投标,该项目可望在年底开工建设,2007年12月份投入运行。
  
  (六)加大信访查处工作力度。自2004年6月起,市环保局实行“12369”环保举报热线昼夜值班制度,接访后执法人员1小时内出动,2小时内到达现场,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查、查必有果。对市政府“行风热线”每月24日接听的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做到立即查处,当日回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中涉及的环保问题,做到专题研究、专人负责、限期解决。为进一步抓好群众环保信访工作的落实,从11月3日起,全市环保系统对2003年以来的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复查,对有联系方式的信访人全部进行了回访;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到各县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开发区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检查和回访,未发现已关停的土小企业死灰复燃,99.6%的信访人对查处工作表示满意。特别是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走访中,代表、委员们对落实议案提案、圆满解决青龙河与陷泥河污染问题给予了高度评价。
  
  (七)加强了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11月6日,市环保局、建设局、林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全部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现象的两个森林公园,检查组责成其限期整改,要求必须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专人管理。11月13日,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八)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2005年2月,市政府发布了《临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市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加大对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尾气超标的不予通过车辆年检。2005年5月,我市被山东省环保局批准为实施机动车尾气I/M制度试点市,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临沂交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投资4000万元,建设了13条目前国际上比较先进的瞬态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线,目前已有2条投入运行,其余11条将在年底前全部开检,届时城区机动车将全面纳入尾气年度检测。同时我市正在加快建设尾气检测监控网络,网络建成后,各级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对各尾气检测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以保证尾气检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及时掌握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
  
  (九)补充完善了档案资料。针对技术评估专家组对我市创模档案资料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市创模办逐项进行了落实,补充了相关的技术支持档案,完善了各项指标的补充文件。对于万元GDP能耗、水耗等指标,市经贸、水利、统计、建设等部门共同把关,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创模专题片、多媒体汇报片、创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特色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共完成创模档案2390卷。
  
  三、努力巩固提高创模成果,迎接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
  
  我市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山东省环保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28项创模指标已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为做好与“十一五”创模指标的对接,我市组织编制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十一五”持续推进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以尽快达到“十一五”期间各项创模指标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按照我市创模实施方案、创模总体规划、创模持续改进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部署及要求,继续加大水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巩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二)着力抓好重点环境工程建设,高标准推进各项创模整改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对我市创模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高标准、严要求,下大力气继续抓好城市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工程。同时,高质量抓好创模汇报资料、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和整改工作。
  
  (三)不断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按照我市迎接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阶段宣传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新闻媒体、社会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和推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创模、支持创模和参与创模,全面提高公众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特此报告。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1-2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