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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
遵照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提出的“广州要以更高的标准实现创模目标,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市内劣五类水体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理等问题整改”的要求,以及省环保局创模预验收组和国家环保总局创模调研组、创模技术评估组提出的对我市创模工作的整改意见,我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面推进实施了创模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创模工作的持续发展。现将我市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创模工作落实为整改方向,周密计划、部署全市创模整改工作任务 我市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学习、理解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和省创模预验收组、国家创模技术评估组对我市创模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坚持以更高标准深化创模工作为整改方向,周密制定整改计划、部署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今年初,市领导赴京汇报我市创模工作后,根据张力军副局长关于加强市内劣五类水体污染治理等六个整改问题,市创模办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实施计划。3月15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创模办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对广州创模工作有关意见的措施》,将总局领导提出的整改意见分解为42项整改内容落实到市政府16个职能部门、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3家重点整改企业。3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模整改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了全市的创模整改工作。4月11日,市创模办在全面核查、疏理我市创模总体工作方案中水、大气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3个实施方案、15项专项行动计划、118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创模工作,巩固创模成果的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52项创模整改工作任务,并将整改的内容、要求和完成时限分解落实到各创模责任单位。4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06年环境保护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张广宁市长、凌伟宪常务副市长在会上再次对创模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好创模整改工作落实,明确提出哪个单位不落实整改任务,就追究哪个单位领导的责任,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创模整改工作的开展。 5月30日至8月5日,省创模预验收组和总局创模调研组、创模技术评估组对我市创模预验收、创模调研及技术评估后,根据省环保局提出的广州要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监督管理、农村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河涌等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等四个方面要以更高的标准深化创建工作的要求,市领导多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办公,研究确定高标准要求抓好重点环境工程和重点工作的整改方案,市创模办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对我市创模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措施》,将整改项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明确落实到各创模责任单位,并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对我市创模持续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措施的督办通知书》,全面加强了整改的督办工作。 二、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创模整改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整改落实 今年初以来,全市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创模责任单位,全面加强了对创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对广州创模工作有关意见的措施》、《珠江综合整治?打击违法排污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创模工作,巩固创模成果的措施》和《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对我市创模持续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措施》确定的整改任务和要求,狠抓了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一)落实了珠江综合整治和市内劣五类水体污染整治、整改工作。今年1至10月,我市深入推进“碧水工程”行动,组织实施了工业污水整治、船舶排污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等9个专项整治行动。3至4月,我市打响了2006年珠江综合整治、整改的第一战役,组织实施了广州市西北部工业污水整治、西航道-白鹅潭排水口、前航道船舶排污和渔业船舶排污等4个专项执法行动。4月至8月,实施了流溪河白云段、花都段、从化段和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5个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以推进河涌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快推进了芦苞涌、西南涌、白坭河“两涌一河”综合整治、芳村上围等9条河涌补水、调水工程建设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万人以上中心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了珠江与东山湖、东濠涌、新河浦涌水体大循环试验。4月以来,我市环保、水利、市政、环卫、海事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整治市内劣五类水体为主的“绿剑行动”,采取快速、严厉的执法手段,推进实施了沙河涌、新河浦涌、车陂涌、文涌、乌涌、花地河、大沙河、猎德涌、黄埔涌、新市涌等10条河涌的综合整治、整改工作,严厉打击河涌两岸违法排污企业、清拆两岸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项目,加快河涌截污、清淤堵漏工程建设。1至10月,全市共出动1930余人次,对886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关闭76家漂染企业,立案处罚了32家违法排污企业,并对猎德污水处理厂、员村热电公司等23家重点水污染排放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我市加强与佛山、清远两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共同采取措施改善珠江上游来水水质。通过专项整治、整改行动,今年1至9月,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67%,比去年同期上升1.32个百分点, 新河浦等10条河涌水质达到农灌水标准要求,整治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 (二)落实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机动车污染治理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蓝天工程”。4月至6月,我市以65家重点大气污染控制企业和107家全面达标企业为重点,启动了大气污染整治、整改的第二战役。市、区环保、监察、建设、市政、经贸、环卫、国土、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严查二氧化硫专项执法行动、整治增城仙村水泥厂群污染和挂牌督办行动、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和扬尘污染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二氧化硫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558人次,对328家企业的625台(套)炉窑进行了检查,对9家超标企业立案查处,建议罚款75万元。目前,粤华和珠电(一期)脱硫工程已正式投入试运行,全市累计脱硫能力超过8万吨/年;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饮食业户6607家次,责令276家补办环保手续,对884家饮食业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17家违法业户进行了经济处罚。目前,我市已完成8500多家饮食业户大灶改用清洁能源,建成区内饮食业大灶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3.04%;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8月初,国务院同意我市于9月1日起提前执行国Ⅲ标准,我市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个实施国Ⅲ标准和车用燃油地方标准的城市。8月30日,我市发布了《广州市执行第三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9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Ⅲ标准。整个实施工作平稳、顺利,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用车大户汽车排气抽检执法、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执法和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今年1~9月共抽检机动车27380辆,责令5778辆排气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通过大气污染整治、整改行动,今年1至9月,我市优良天数252天,占总天数的92.3%,二氧化硫浓度与去年持平,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3.1%、6.9%和10.0%,均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三)落实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整改工作。为加快推进兴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扩容工程建设,今年3月,我市按照凌伟宪常务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市环保局会同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主要领导考察了北京市安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并向凌伟宪常务副市长作了专题汇报。根据6月18日张力军副局长关于提高渗滤液处理标准的问题,市建委于6月19日立即组织市环保局、市市政园林局和市市容环卫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研究,确定了兴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扩容工程渗滤液处理标准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排放限值一级标准增加反渗透、浓缩液蒸发等处理工艺处理后,经管道输送排入南岗涌整改方案,建设投资由1.10亿元增加到1.78亿元,处理费用从24元/吨提高到71元/吨。6月29日,凌伟宪常务副市长批复同意了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改变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标准及排放方向问题的请示》。目前,我市已按新标准完成了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改造与扩容工程方案的编制,并于8月完成工程项目代建制招标工作,9月确定了代建业主单位,目前开始编制可研报告,力争今年12月完成工程设计并开始动工建设, 200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落实了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次固废处置整改工作。遵照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对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次固废处置整改的指导意见,凌伟宪常务副市长从今年初以来,先后多次组织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和珠江水泥有限公司领导现场办公,专题研究解决该厂产生的飞灰和炉渣处理问题。4月下旬,我市成立了以市环保局丁红都局长为组长、吴乾钊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市容环卫局和越秀水泥集团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次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并组织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前期试验工作。5月中旬,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对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试验获得成功,并于9月11日使用灰渣为原料生产的水泥,在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铺设长10米、宽5米的示范道路。市市容环卫局已于7月28日向市建委报送了《关于委托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处理焚烧炉渣的函》(穗容环函〔2006〕300号),申请焚烧炉渣处理经费。市建设投资监管中心已完成预算审核工作。与此同时,我市制定了飞灰处理试验方案,成立了试验小组,完成了相关调研,并于今年10月开展试验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飞灰在运输、储存和进料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与省环保局的协调,争取解决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问题。同时,加强对整个飞灰处置试验过程的跟踪指导,力争12月完成中试,明年1月正式投产处理。 (五)落实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整改工作。按照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关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全国起示范作用”的指导意见,市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在继续推进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津生污泥处理厂从污泥收集、船运、卸载、处理全过程、全密封、防止臭气泄漏的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和在厂区选择种植吸附臭气树种的整改工作落实、有效控制臭气排放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提高标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整改措施。目前,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已按工业化发展方向编制污泥处理整体规划,并已经过专家论证。市市政园林局正在组织该公司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污泥处理发展规划文本。同时,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轻工设计院于7月完成花园式工厂设计,目前正在开展厂区周边的绿化整改工作。9月,市市政园林局组织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完成全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完成了广州南部、北部污泥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报市发改委立项。市环保局加强对津生污泥处理厂臭气和配套砖厂轮窑焙烧炉温的监管,定期对砖厂轮窑焙烧炉烟气进行监测。 (六)落实了城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整改工作。根据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城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整改的要求,我市结合《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医疗废物焚烧技术要求》(GB19218-2003)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要求,对广东生活无害化处置中心现有处理技术进行了全面评估,督促广东无害化处置中心于6月底前完成了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升级改造方案。目前,广东生活无害化处置中心已投入100多万元实施了3号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采用高效文丘里洗涤器进行湿法除酸、除尘技术改造试验,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已于7月底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实施技术回顾分析评估。同时,已投入1000万元引进一套世界先进的美国布朗集团宝蓝系统公司的中度爆裂气化超高温(1650℃)医疗废物处理系统--废物终结者Ⅱ型气化炉,第一套主体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今年10月底投入试运行;第二、第三套设备将于今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引进。届时,将由3台废物终结者Ⅱ型气化炉取代现有3台焚烧炉,最终实现医疗废物处置的全面技术升级换代,使我市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七)落实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整改工作。根据总局和省创模预验收组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的整改意见,我市环保部门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列为重点污染源实行统一监管。今年6月22日和7月10日,市环保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通知》和《关于核发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的通知》,决定对从今年起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猎德、大坦沙、西朗、沥滘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花都区、从化市等9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核发了2006年排污许可证。同时,加快推进了4个市级和5个区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目前,市中心区四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已与环境监测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开发区、花都区和从化市等5个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已与市环保局实现点对点联网,全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平台正在建设中,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制度、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和定期校验监管制度。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平台建成后,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实现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全天候在线监控。 (八)落实了增城仙村水泥厂群和新塘印染污染整改督办工作。2005年省环保局对增城市仙村33家水泥企业列为全省挂牌督办对象。对此,广州市政府和增城市政府高度重视仙村水泥厂群的挂牌督办工作。从2005年11月开始,市和增城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列入省挂牌督办的33家水泥企业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增城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对全市水泥生产整治的意见》、《增城市仙村水泥厂群(33家)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6个综合执法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了33家水泥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对21家粉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企业,由增城市政府依法作出了限期治理决定,规定超标企业必须在2005年12月28日前完成治理并达标排放,并同时处以2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06年4月,增城市政府对增城市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企业依法作出关闭的处理决定,6月底已完成了关闭落实情况复查,没有出现反弹情况,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根据今年初省环保局召开的增城市新塘镇漂染企业群环境整治协调会议精神,在省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市政府和增城市政府对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新塘镇76家洗漂印染企业全面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并依法启动了关停程序。4月,增城市政府完成了对76家被责令于2006年5月30日前停产漂染企业的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并核实有11家企业已停产或搬迁;5月27日,依法对其余65家尚未停产企业和大墩污水处理厂下达了必须于5月30日前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新塘镇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76家洗漂印染企业已全部实现停产,其中65家已拆除生产设备,46家已登记或搬迁到环保工业园区。通过现场检查,6月至10月,未发现停产漂染企业擅自生产,初步遏制了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 (九)落实了创模资料的整改工作。根据省创模预验收和国家环保总局创模技术评估对我市创模资料整改提出的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对广州市创模资料进行整改的通知》,严格按照创模资料齐全、档案完整、内容丰富、数据详实、结论可信,符合国家创模考核资料整理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了创模资料的整改工作。今年5月至10月,市创模办集中力量抓了我市2003~2005年全市取用水平衡、城市生活垃圾平衡、重点工业污染源分布、生活污水管网等重点项目创模资料的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律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考核指标的支撑、支持资料,补充完善了我市创模的技术报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8项考核指标及相关材料等一、二类创模技术资料,组织了985家工业污染源企业“一源一档”档案资料的整理,审查、修正和制作了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分布、全市供水、供气和集污管网分布等18幅图表,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创模资料的整改工作。 三、再接再厉持续推进各项创模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创模预验收组、国家环保总局创模调研组、创模技术评估组和总局领导对我市创模工作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我市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得到解决,我市创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通过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珠江综合整治和河涌劣五类水体的污染治理,珠江广州河段水质明显改善。今年7月12日,广州市委、市政府成功组织实施了畅游珠江大型游泳活动,9月12日我市获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成为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 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抓好创模整改工作落实: (一)继续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城市环境质量。按照我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继续深化水污染综合整治,巩固、提高水环境质量;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巩固、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亮化城市环境面貌。 (二)坚持高标准继续推进创模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抓好重点环境环境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次固废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城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加强增城仙村水泥厂群和新塘印染污染整改督办等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落实。 (三)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创模宣传工作落实,营造浓厚的创模宣传氛围。按照我市创模宣传方案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积极推进新闻媒体宣传行动、社会公益宣传行动和公众参与宣传行动,继续广泛动员和推动政府各部门及全市各界高度关注创模、支持创模和参与创模,全面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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