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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2008-09-1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以《关于申请开展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鄂能办[2008]20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湖北省环保局向我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为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共2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湖北能源在我部及湖北省环保局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我部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08年9月19日- 9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  话:010-66556089 66556277
  
  传  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表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省市

主要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

与母公司关系

备注

1

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鄂州市

燃煤发电,2×300MW

全资子公司

 

2

湖北省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省鄂州市

燃煤发电,2×600MW

全资子公司

募投项目,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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