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9年开始,国家环保局对直辖市和26个省会城市以及大连、苏州、桂林共计32个城市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1992年又增加了青岛、宁波、厦门、深圳、重庆等5个计划单列市,考核城市增加到37个,同时,各省、自治区也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城市的定量考核,被考核城市数达到520个。1996年,国家考核城市中又增加了秦皇岛、南通、连云港、温州、烟台、珠海、汕头、湛江、北海等9个沿海开放和经济特区城市,考核城市数达到46个,2003年,拉萨市开始试报城考结果,考核城市数达到47个。目前,各省、自治区考核城市总数已超过600个,定量考核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1989年至1991年,共32个城市,分别为: 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大连市、银川市、兰州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济南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合肥市、杭州市、南昌市、福州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海口市、南宁市、桂林市、西安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 2003年始,共47个城市,分别为: 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厦门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湛江市、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拉萨市。
|